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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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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病因,就是导致一种[[疾病]]发生的原因。它包括致病因子和条件(包括通常所谓诱因)两方面的因素。致病因子是指能够引起某一疾病的某种特定因素。如[[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条件是指在疾病的致病因子作用于机体的前提下,决定疾病发生发展的因素。所谓诱因或诱发因素(precipitating factor)是指能够加强某一疾病或[[病理]]过程的原因的作用,从而促进疾病或病理过程发生的因素。比如人在淋雨后导致人的抵抗菌素力的下降而引发[[流感]]的发病。致病因子的种类很多,包括生物性因素、[[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营养性因素、遗传性因素、先天性因素、[[免疫性]]因素、精神性因素等。
具体指破坏人体机能相对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的原因。包括[[六淫]](风、寒、暑 、湿、燥、火 )、[[七情]]( 喜、怒、忧、思、悲、恐、惊)、疫疠(有强烈[[传染性]]的致病[[邪气]])、饮食劳倦、[[外伤]]及虫兽所伤、[[痰饮]]、[[瘀血]]等。人体内部[[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都处在不断适应的过程中,从而维持相对的[[动态平衡]],以保持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当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发生疾病。疾病的发生关系到两个方面:一是人体机能活动及抗病能力,即[[正气]]的强弱;二是各种致病因素,即邪气的侵袭。中医历来重视人体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在一般情况下,人体的正气旺盛,邪气就不易侵入。反之,正气虚弱 ,邪气则易于侵入,易于发病。但是,[[正邪]]两者之间的强弱只是相对而言。在一定条件下,邪气甚至起主要作用。《[[黄帝内经]]》将病因分为[[阴阳]]两类。《[[素问]].·[[调经]]论》:“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金匮要略]]》则认为:“千般灾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宋代[[陈无择]]在其所著《[[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把发病因素和途径结合起来,提出了“[[三因]]”学说。近代根据“三因”学说,一般以[[外感]]六淫为[[外因]];内伤七情为内因;其他如饮食劳倦、外伤等为[[不内外因]]。
中医对病因的认识,除了了解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外,主要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及其所属,从而提供治疗用药的根据。这种方法,称为[[辨证]]求因、审因[[论治]]。因此,正确地认识病因,在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中医基础/病因|《中医基础理论》- 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