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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自“[[肺气]]通于鼻”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甲乙经]]》卷一第四。自“[[五脏]]气心主噫”至“[[肾主骨]]”,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自“黄帝问”至“实而不满”,见《素问》卷三第十一《[[阴阳]]别论》。自“脑髓骨脉胆”至“实而不满”,见《甲乙经》卷一第三。自“问曰:太阴阳明”至“下先受之”,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九《太阴阳明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上篇。自“问曰:见真脏”至“帝曰:善”,见《素问》卷六第十九《玉机真脏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上篇。自“问曰:[[脾病]]而四肢不用”至末,见《素问.太阴阳明论》,又见《甲乙经》卷九第六。又按:《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云:“详自黄帝问至帝曰善一段,全元起本在第四卷《太阴阳明而四肢不用”至末,见《素问·太阴阳明论》,又见《甲乙经》卷九第六。又按:《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云:“详自黄帝问至帝曰善一段,全元起本在第四卷《太阴阳明[[表里]]篇》中,王冰移于此。”据此,则《太素》与全元起本同,惜全本已亡,无从查究耳。
'''五脏常内阅于上,在[[七窍]]。'''
平按:《素问》新校正引此注甚详。
'''答曰: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五脏不能自致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能至手太阴。'''
真见病甚,故致死也。
'''问曰:脾病②而四肢不用何也?'''
平按:“阳明者表也”,“者表”二字原缺,谨依《素问》、《甲乙》补入。“水谷”下《素问》、《甲乙》无“之”字。“日以益衰”《甲乙》作“气日以衰”。“脉肉”二字原缺,《素问》、《甲乙》作“肌肉”,依本注应作“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