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的概念
疾病(Disease)是机体在一定原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
疾病是一定的原因造成的生命存在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体的形态和(或)功能发生一定的变化,正常的生命活动受到限制或破坏,或早或迟地表现出可觉察的症状,这种状态的结局可以是康复(恢复正常)或长期残存,甚至导致死亡。
疾病的存在,是从痛苦和不适等自觉症状开始的。中国甲骨文中已有"疾"字,并有"目疾"、"足疾"等名称,其涵义就是各该部位出现疼痛;"病"的字义则是人在床上(不能起来,活动受限)。英语中disease一词就是由dis(不)和ease(舒服、安逸)合成的。但不是所有的疾病都伴有痛苦不适,如肿瘤的早期、传染病的潜伏期,病人可以毫无不适之感;也不是所有的疼痛都是疾病,如儿童出牙、妇女分娩等;所以痛苦只是一种症状,并不是疾病。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查明一些症状常由一定的原因引起,这原因在人体内造成特定的病理改变,症状只是这些病理改变基础上出现的形态或功能的变化,这过程有一定的转归(死亡、致残、致畸等),于是人们称这一过程为"疾病",对尚未查明原因者则称之为综合征。
疾病,有如健康一样,从不同角度考查可以给出不同的定义。最常应用的定义是"对人体正常形态与功能的偏离。现代医学对人体的各种生物参数(包括智能)都进行了测量,其数值大体上服从统计学中的常态分布规律,即可以计算出一个均值和95%健康个体的所在范围。习惯上称这个范围为"正常",超出这个范围,过高或过低,便是"不正常",疾病便属于不正常的范围。在许多情况下,这一定义是适用的,如伤寒可以表现为一定时间内体温和血中"伤寒血凝素"(抗体)的增高。但是,正常人的个体差异和生物变异很大,有时这一定义就不适用。如正常人心脏的大小有一定范围,许多疾病可以造成心脏扩大,但对于运动员来说,超过正常大小的心脏伴有心动过缓(慢至每分钟40次左右)并非病态;这种偏离正常值属于个体差异。在精神方面,智商大大超过同龄人的是天才,而不是病人。也有人从功能或适应能力来定义疾病,认为功能受损和与环境的协调能力遭到破坏才是疾病的表现,这样可以避免把正常人的个体差异和生物变异误划为疾病。缺氧时才出现症状的镰状细胞性贫血,就表现为适应能力的缺陷。对许多精神病人,特别需要考察其与环境的协调能力。但是适应功能的不良并不一定是疾病,如一个长期缺乏体力活动的脑力工作者不能适应常人能够胜任的体力活动,稍有劳累就腰酸背痛,这不一定是有病。因此有人建议在健康与疾病之间增加一个"无病状态"。所以说疾病至今尚无令人满意的定义。
多数疾病,机体对病因所引起的损害发生一系列抗损害反应;自稳调节的紊乱,损害和抗损害反应,表现为疾病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可使机体各器官系统之间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发生障碍,从而引起各种症状、体征和行为异常,特别是对环境适应能力和体力减弱甚至丧失。疾病是完整机体的反应,但不同的疾病又在一定部位(器官或系统)有它特殊的变化。疾病有致病原因,但不一定是由单一因素引起。致病的原因往往因为环境因素作用于遗传易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