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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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室内热环境的质量:空气的温度和湿度的大小分布及流动情况;感知室内空间、家具、设备等各个界面给人体的刺激程度;振动大小、冷暖成都、质感强度等;感知物体的形状和大小等,除视觉器官外,主要依靠人体的肤觉触觉器官,即皮肤

皮肤是人体面积最大的结构之一,具有各式各样的机能和较高的再生能力。人的皮肤由表皮真皮皮下组织等三个主要的层和皮肤衍生物汗腺毛发皮脂腺指甲)所组成。

皮肤对人体有防卫功能,皮肤由散热和保温的作用,具有“呼吸”功能,皮肤内有丰富的神经末梢,它是人体最大的一个感觉器官,它对人的情绪发展也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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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觉

cutaneous senses

皮肤受到物理化学刺激所产生的触觉、温度觉痛觉等皮肤感觉的总称。皮肤一般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构成,含有各种感受器,如克劳斯球、罗佛尼小体、巴西尼小体、迈斯纳小体等。许多肤觉感受器的功能和机制目前还不很清楚。

人们通常将触觉、温觉冷觉和痛觉看作是几种基本的肤觉。19世纪80年代,M.布利克斯、H.H.唐纳尔森和A.戈尔德沙伊德尔分别发现,一定的皮肤点只对一定种类的刺激发生反应,并产生相应的感觉。例如,一些皮肤点只对机械刺激发生反应,并产生触觉,另一些皮肤点则对温刺激产生温觉,或者对冷刺激产生冷觉。M.von弗赖1894年发现,一些皮肤点受到刺激只产生痛觉。根据不同的皮肤点产生不同性质的感觉,同一皮肤点只产生同一性质的感觉而确定有触、温、冷、痛等4种基本的肤觉。这些相应的皮肤点称为触点、温点、冷点和痛点。这几种感觉点在一定部位的皮肤上的数目是不同的,其中以痛点和触点较多,温点和冷点较少。并且同一种感觉点的数目在皮肤的不同部位也是不同的。实验研究还发现,刺激强度的增大可以导致相应的皮肤感觉点数目的增加;局部麻醉可以使肤觉按照触觉、痛觉、温觉、冷觉的顺序消失,而恢复时的顺序则相反。这个结果支持了触、温、冷、痛为独立的肤觉的观点。但是区分触、温、冷、痛4种基本肤觉性质的观点也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肤觉的种类很多,性质不同,不是这4种基本肤觉可以解释的。

讨论肤觉机制问题的肤觉理论,当前影响较大的有3种:①特异说。1895年弗赖根据皮肤感觉点的研究结果,假设在皮肤的每个感觉点下面存在着形态不同的终端器官:克劳斯球为冷感受器,罗佛尼小体为热感受器,迈斯纳小体和毛发感受器为触感受器,自由神经末梢为痛感受器。这些感受器分别对特定的刺激产生反应,由此引起各种不同的感觉。这个学说被称作感受器特异说。但是大量的组织学研究表明,在各种感觉点的皮肤下面并没有发现相应的感受器。而且特异说在解释温度觉和触觉方面都是不完善的。只能较好地解释痛觉。但特异说在临床方面得到了一定的证明,例如,脊髓空洞症患者的温度觉和痛觉虽发生障碍,但触觉依然存在。这提示不同的肤觉各有特殊的感受器和传入通路。②模式说。一些学者对特异说提出了批评,认为每平方毫米皮肤里有100多个神经末梢, 它们来自多种神经纤维,而且一个皮肤点又受不同的神经纤维的支配;另一方面,在有毛发的皮肤中,除毛发感受器和巴西尼小体外,没有发现其他有特殊结构的神经终端,而有毛皮肤却同无毛皮肤一样,对机械的和温度的刺激有很高的感受性;角膜只有无髓鞘的自由神经末梢,却可以产生冷觉,这些事实都是与特异说不相符合的。因此,他们认为,神经冲动的传递要经过几级突触,在达到大脑时,其冲动的模式经历空间和时间的变化,已经与外周感受器的模式很不相同。因此,J.P.内夫、D.C.辛克莱、D.R.肯沙洛等提出模式说。这个学说认为,不存在任何肤觉的特殊感受器和神经纤维,肤觉的不同性质是由皮肤感受器受到刺激而产生的空间和时间上复杂的神经冲动模式决定的。这个学说目前还缺乏实验证据。③折衷说。R.梅尔扎克和R.D.沃尔吸取了特异说和模式说的某些内容并加以综合,提出了一个折衷的肤觉理论。它区分神经系统的3个不同水平的活动:感受器、突触前的终端和中枢神经细胞。在感受器水平,它否定弗赖的解剖结构与感觉相对应的观点,认为没有什么“触觉的”、“温度的”或“痛”的末梢;另一方面,它也否定模式说的一切皮肤终端没有特异性的观点,而认为感受器将一定种类的刺激转化为特定的冲动模式。同时,外周纤维的突触前的终端构成一个过滤器,这个过滤器具有选择上的特异性,可以阻断神经模式的某些成分,而让另一些成分通过。最后,中枢神经细胞阈限、时间总合,空间总合等特性决定着神经冲动的特殊模式,这些模式形成不同的肤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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