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股沟斜疝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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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腹股沟斜疝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腹股沟斜疝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一、腹股沟斜疝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腹股沟斜疝ICD-10:K40.9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1.病史:发现单侧或者双侧腹股沟可复性肿块

2.体征:单侧或者双侧腹股沟可扪及肿块,按之可回纳入腹腔,外环口增大,双侧阴囊睾丸在位

3.诊断方法

病史+体征,腹股沟、阴囊超声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明确诊断腹股沟斜疝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40.901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术前准备1-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凝血功能生化、感筛、胸片、心电图、腹股沟及阴囊B超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的检查项目

心脏彩超

泌尿系B超

肝胆胰脾B超

(六)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不建议使用预防性抗生素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

2.术中用药:维持生命体征药物及麻醉用药。

3.手术方式:单侧或者双侧疝囊高位结扎术CM-3:53.0502

(七)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生命体征平稳

2.伤口愈合良好

二、小儿腹股沟斜疝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腹股沟斜疝(ICD-10:K40.2,K40.9)

行疝囊高位结扎术((ICD-9-CM-3:53.0-53.1)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3-4天

备注:

1.院内感染(是/否) 院感名称:

2.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原因: 抗生素名称: 使用时间: 天

3.延长住院时间原因:

4.退径(是/否) 退径原因:

5.其他特殊事项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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