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热
药物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
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 10 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而首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由于间隔时间长,患者往往不认为与前次用药有关,或者根本想不起用药史,这就给诊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 39 。 C ,甚至 40 。 C 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治疗
1. 药物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 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
a 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而首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由于间隔时间长,患者往往不认为与前次用药有关,或者根本想不起用药史,这就给诊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b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C,甚至40.C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
c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病因病理
顾名思义,“药物热”是在治疗疾病使用药物的过程中因药物导致的发热。在临床工作中,“药物热”并非罕见。那么,药物为什么会引起发热呢?虽说法有多种,但多数专家认为是药物过敏,是药物引起的特异反应。“药物热”通常在服药6~10天后发生,最短者为1小时,最长为25天。能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多种,近年来,尤其是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药物热”时有发生。有人统计,其中常见的有鲁米那、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抗生素有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先锋霉素、万古霉素、灰黄霉素等。
临床表现
“药物热”常伴药疹,也有不伴药疹的单纯性药热。“药物热”表现有恶寒(或寒战)发热,热型有弛张热、稽留热或微热。还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疹呈多形性对称性分布,并往往伴有瘙痒或烧灼感。皮疹类型有猩红热样红斑、荨麻疹及麻疹样红斑、固定性红斑等。严重的药疹可表现为剥脱性皮炎。皮疹严重者,停药后热度可持续较长时间。
诊断
1.对待发热一定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体检,并通过各种辅助诊断进行综合分析,如为“药物热”,则缺乏明显的感染病灶。
2.虽然体温超出正常(多表现为持续高热),但中毒现象并不显著,精神状态一般良好,也无慢性病容。
3.除发热以外,常同时伴有皮疹,这更有助于药物过敏反应的判断。抗生素引起的药物热往往不伴皮疹或仅有轻度的皮疹。体温多于停药后两天内恢复正常。 . 4.平时若有对食物或药物过敏的现象,尤应警惕药物热的可能。
5.一般而言,在应用抗生素的疗程中,如病情已改善,体温下降或已趋正常之后再度上升或热度重现者,应考虑药物热的可能。如果发热出现在使用抗生素之后,由于输液大多在白天,所以到了夜间患者体温会有下降趋势,这是药物热的一个特点。这与感染性疾病所致的发热正好相反。此时如患者原有感染已获控制,且无新感染或二重感染的证据,而白细胞总数不高,无明显的左移与中毒性颗粒,或有嗜酸粒细胞增多,停药而热度下降、皮疹消退者,则“药物热”的诊断即可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