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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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鼻咽癌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4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阿尔茨海默病等2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401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阿尔茨海默病等2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4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制定了阿尔茨海默病等2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名单附后),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参考执行。上述临床路径已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 发布,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陆网站下载,并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临床路径、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
临床路径全文
鼻咽癌临床路径
一、鼻咽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鼻咽癌(ICD-10:C1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喉头颈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版)。
1.症状:涕血、鼻出血、鼻塞、耳鸣、听力减退、头痛、颈部淋巴结肿大、颅神经损害或远处转移症状。
2.体征:鼻咽部、颈部有新生物。
3.辅助检查:间接鼻咽镜、纤维或电子鼻咽镜、鼻咽部增强CT和(或)MRI、血清VCA-IgA,EB-DNA、全身骨扫描或PET检查。
4.病理学[鼻咽部和(或)颈部转移灶]明确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耳鼻喉头颈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头颈肿瘤综合治疗专家共识》(中国抗癌协会头颈肿瘤专业委员会,中国抗癌协会放射肿瘤专业委员会,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10年)、《中国鼻咽癌诊疗指南》(中国抗癌协会鼻咽癌专业委员会,2007年)、《2010鼻咽癌调强放疗靶区及剂量设计指引专家共识》(中国鼻咽癌临床分期工作委员会,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2011年)、《2012ESMO临床实践指南:鼻咽癌的诊断、治疗与随访》(欧洲肿瘤内科学会)。
鼻咽癌分期对预后意义重大,也是影响治疗方案选择的主要因素。目前主要采用2008中国鼻咽癌分期和2010第七版世界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标准,以MRI检查作为分期依据。根据分期选择不同治疗方案。其原则是:放射治疗为主,辅以化学治疗和手术治疗。
1. 早期:对应鼻咽癌Ⅰ期,单用放射治疗;
2. 中期:对应鼻咽癌Ⅱ期,无淋巴结转移者可考虑单纯放疗;伴淋巴结转移者同步放化疗。
3. 晚期:对应鼻咽癌Ⅲ、ⅣA、ⅣB期。多采用同步放化疗,联合辅助化疗;放疗效果欠佳者可辅助诱导化疗+同步放化疗。
4. 出现远处转移者,采用化疗为主,辅以放疗。
5. 放疗后残留或复发局限者可考虑手术切除。
6. 复发者再次放疗或放化疗
7. 放疗技术包括:调强放疗、适形放疗、近距离放疗及立体定向放疗;外照射放射源采用直线加速器或60Co;近距离采用192Ir。每周5天,1次/天,1.8-2Gy/次,总剂量60-75Gy。
8. 化疗药物:同步放化疗化疗药物多选择顺铂(P);辅助及新辅助化疗方案为顺铂+5-Fu(PF)、顺铂+紫杉醇(TP)、顺铂+紫杉醇+5-Fu(TPF)或吉西他滨+顺铂(GP),每21天重复一次,4-6个疗程。
(四)标准住院日。
1.单纯放疗和同步放化疗者≤42天。
2.非首次化疗者≤7天。
3.原发部位或颈部残留或复发采用手术切除者≤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鼻咽癌疾病编码(ICD-10:C11)。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尿常规;
(5)间接鼻咽镜、纤维或电子鼻咽镜、鼻咽部增强CT和(或)MRI;
(6)标本送病理学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颅脑、胸部、腹部CT或MRI,血清VCA-IgA,EB-DNA,肺功能,输血准备,全身骨扫描或PET检查等。
(七)预防性抗生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2〕84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合理选用抗生素。
(八)需要采取手术者手术日为入院后5天内。
2.手术:见治疗方案的选择。
3.术中用药:止血药、抗生素。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5.标本送病理检查。
(九)术后住院治疗7-16天。
1.抗生素: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2〕84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合理选用抗生素。
2.鼻腔冲洗。
3.伤口换药。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需要特殊诊断治疗措施,延长住院时间。
2.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需要采取进一步检查和诊断,延长住院时间。
二、鼻咽癌临床路径表单1(单纯手术)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鼻咽癌(ICD-10:C11);拟行原发灶或颈部残留或复发灶切除术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医师签名 |
医师签名 |
二、鼻咽癌临床路径表单2(非手术)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鼻咽癌(ICD-10:C1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42天医师签名 |
医师签名 |
医师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