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癌临床路径(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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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喉癌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9月18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耳鼻咽喉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53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耳鼻咽喉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声带息肉、慢性鼻-鼻窦炎和喉癌等耳鼻咽喉科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
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临床路径全文
喉癌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喉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喉癌(ICD-10:C32,D02.0)
行喉部分或全切除术(ICD-9-CM-3:30.1-30.4)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体征:喉部有新生物。
4.病理学明确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手术:
1.喉癌激光切除手术:T1和部分T2喉癌;
2.喉部分切除术:T1、T2、部分T3、少数T4,适合喉部分切除的喉癌患者;
3.喉全切除术:不适合上述手术方式的喉癌患者;
4.酌情行缺损修复;
5.酌情行颈淋巴结清扫术。
(四)标准住院日。
1.激光切除喉癌手术≤7天。
2.喉部分切除术和全喉切除术≤18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C32,D02.0喉癌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4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尿常规;
(5)喉镜;
(6)标本送病理学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CT或MRI或B超,下咽-食管造影,肺功能,输血准备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后5天内。
2.手术:见治疗方案的选择。
3.术中用药:止血药、抗菌药物。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5.标本送病理检查。
(九)术后住院治疗5-19天。
1.抗菌药物: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漱口。
3.鼻饲(激光手术除外)。
4.伤口换药。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如咽瘘等),需要特殊诊断治疗措施,延长住院时间。
2.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需要采取进一步检查和诊断,延长住院时间。
二、喉癌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喉癌(ICD-10:C32,D02.0)
行喉部分或全切除术术(ICD-9-CM-3:30.1-30.4)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21天
- :实际操作时需明确写出具体的术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