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肠息肉临床路径(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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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大肠息肉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12月14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消化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08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消化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肝硬化腹水、轻症急性胰腺炎、胆总管结石、胃十二指肠溃疡、大肠息肉和反流食管炎等消化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临床路径全文
大肠息肉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大肠息肉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大肠息肉(ICD-10: D12.6/D12.8/K62.1/K63.5)
行内镜下大肠息肉摘除术(ICD-9-CM-3:45.4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消化系统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消化内镜学(第2版)》(科学出版社)等国内、外临床诊疗指南
2.结肠镜检查发现结肠和(或)直肠息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消化内镜学(第2版)》(科学出版社)等国内、外临床诊疗指南
1.基本治疗(包括生活方式、饮食等)。
2.内镜下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⒈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D12.6/D12.8/K62.1/K63.5大肠息肉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第≤3天。
必须完成的检查: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血型、Rh因子、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消化道肿瘤标记物筛查(CA19-9、CA24-2、CEA等);
(七)内镜下治疗为入院后第≤3天。
1.术前完成肠道准备及签署结肠镜检查和治疗同意书。
2.行无痛内镜时,术中需监测生命体征,术后要在内镜室观察至清醒,并经麻醉医师同意后返回病房。
3.按顺序进行常规结肠镜检查,检查时应用润滑剂。
4.根据术中所见息肉形态、大小、数目等决定内镜下治疗方案,并按结肠息肉内镜治疗规范实施治疗。
5.术后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并发症,对症处理。
(八)出院标准。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患者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65岁者,可疑存在肠道特殊疾病患者,进入相应临床路径。
2.合并严重心、肺、肝、肾等其他脏器基础疾病及凝血功能障碍者,退出本路径。
3.息肉不符合内镜治疗指征,或患者存在内镜治疗禁忌证,出院或转外科,进入结肠肿瘤外科治疗住院流程。
4.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合并症,如急性消化道大出血、肠道穿孔或活检病理提示为恶性肿瘤等,必要时转外科手术,转入相应临床路径。
5.合并感染,需要继续抗感染治疗,进入肠道感染住院流程。
6.多发息肉、大息肉或复杂情况:多发大于5枚以上,或息肉直径≥2cm;或广基息肉;或粗蒂息肉(蒂直径≥1cm);或侧向生长型息肉等。
二、大肠息肉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大肠息肉(ICD-10:D12.6/D12.8/K62.1/K63.5)
行内镜下大肠息肉摘除术(ICD-9-CM-3:45.42)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5-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