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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病毒性脑炎]]、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肌萎缩侧索硬化]]、[[急性横贯性脊髓炎]]、[[颈动脉狭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视神经脊髓炎]]和亚急性[[脊髓]]联合[[变性]]等神经内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临床路径全文==
《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0年版)(2010年版)》由卫生部于2010年12月1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印发。
== 发布通知==
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0年版)
=== 一、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二)诊断依据。====
1.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病前1–3周有/无[[病毒]][[感染]]史。
4.头颅[[CT]]/[[MRI]][[检查]]可显示[[脑水肿]]、局灶性或弥漫[[性病]]变。
5.腰穿检查[[脑脊液压力]]正常或升高,[[白细胞]]和[[蛋白质]]正常或轻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无[[细菌]]、[[结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据。 ====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3.[[抗生素]]治疗;
4.对症支持治疗。 ==== (四)标准住院日。==== 重症或并发症严重者6–8周,轻症3–4周。 ==== (五)进入临床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A86/G05.1病毒性脑炎疾病[[编码]]。
2.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
3.就诊时或治疗过程中出现[[昏迷]]者进入重症病毒性脑炎路径,否则进入轻症病毒性脑炎路径。 ====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并发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细菌/[[真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3)诊断有疑问者[[检测]][[血液]]和[[尿液]][[毒物]]。 ==== (七)选择用药。====
1.[[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或[[更昔洛韦]]或[[利巴韦林]]等。
4.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或[[甲基强的松龙]]等。
5.[[抗菌]][[药物]]:[[经验]]性用药或根据病原学结果合理用药。:经验性用药或根据病原学结果合理用药。
6.[[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相关药物。
1.病情平稳,神经功能缺损表现有所好转或基本恢复。
2.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患者出现呼吸肌[[麻痹]],需[[机械通气]]治疗;频繁癫痫持续发作;严重感染等并发症须进入ICU治疗。
=== 二、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表单(轻症患者)===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三、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表单(重症患者)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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