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0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0年版)(2010年版)》由卫生部于2010年12月1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病毒性脑炎、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肌萎缩侧索硬化、急性横贯性脊髓炎、颈动脉狭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视神经脊髓炎和亚急性脊髓联合变性等神经内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临床路径全文
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0年版)
一、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癫痫发作、精神改变、意识障碍和/或神经系统定位体征等脑实质受损征象。
3.脑电图(EEG)显示局灶性或弥散性异常。
5.腰穿检查脑脊液压力正常或升高,白细胞和蛋白质正常或轻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无细菌、结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抗病毒治疗;
2.糖皮质激素治疗;
3.抗生素治疗;
4.对症支持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
重症或并发症严重者6–8周,轻症3–4周。
(五)进入临床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A86/G05.1病毒性脑炎疾病编码。
2.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
3.就诊时或治疗过程中出现昏迷者进入重症病毒性脑炎路径,否则进入轻症病毒性脑炎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血气分析、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
(4)脑电图;
(5)头颅CT/MRI;
(6)脑脊液病原学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2)并发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细菌/真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七)选择用药。
3.抗癫痫药物:依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
6.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相关药物。
(八)出院标准。
1.病情平稳,神经功能缺损表现有所好转或基本恢复。
2.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患者出现呼吸肌麻痹,需机械通气治疗;频繁癫痫持续发作;严重感染等并发症须进入ICU治疗。
二、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表单(轻症患者)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3–4周
三、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表单(重症患者)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6–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