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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创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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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名称==
扩创术是对新鲜开放性[[污染]]伤口进行[[清洗]][[去污]]、清除血块和异物、切除失去生机的[[组织]]、缝合伤口,使之尽量减少污染,甚至变成[[清洁]]伤口,达到一期愈合,有利受伤部位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
开放性伤口一般分为清洁、污染和[[感染]]3类。严格地讲,清洁伤口是很少的;意外[[创伤]]的伤口难免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如污染严重,[[细菌]]量多且[[毒力]]强,8小时后即可变为感染伤口。[[头面]]部伤口局部[[血运]]良好,伤后12小时仍可按污染伤口行扩创术。
扩创术是一种[[外科]]基本手术操作。伤口初期处理的好坏,对伤口愈合、受伤部位组织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起决[[定性]][[作用]],应予以重视。
火器伤初期外科处理主要是扩创术,扩创术是战伤救治的一项基本治疗原则,是火器伤处[[理中]]防止感染、[[修复]]组织的基本步骤,十分重要。由于高速[[投射]]物[[损伤]],伤道内有许多[[坏死]]组织、血块、异物及细菌,这些物质的存在将严重的影响伤口愈合及组织修复。只有尽早清创,才能给后续治疗创造条件。
== 扩创术的适应证==
[[扩创术]]
96.5901
== 概述==
8小时以内的开放性伤口应行扩创术,8小时以上而无明显感染的伤口,如[[伤员]]一般情况好,亦应行扩创术。如伤口已有明显感染,则不作清创,仅将伤口周围[[皮肤]]擦净,[[消毒]]周围皮肤后,敞开引流。
上肢选用臂丛麻醉,下肢选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如果创口小,亦可采用局麻。依损伤部位,采用不同[[体位]]。较小较浅的伤口可使用局麻;较大复杂严重的则可选用全麻。
== 手术步骤==
在充气[[止血]][[带下]],用[[无菌]]纱布盖住伤口(图3.28.1-1),剃除伤口周围皮肤的[[毛发]],如有油腻,先用[[汽油]]或[[乙醚]]擦去,再用肥皂水充分清洗,用等渗盐水冲洗干净后擦干。去除覆盖伤口的纱布,用大量等渗盐水冲洗创口,取出肉眼可见的伤道内异物、血块及脱落的组织碎片等。冲洗伤口可用[[脉冲]]式(震荡式)冲洗器(图3.28.1-2),冲洗后创伤内细菌数量远较一般[[方法]]为低。对面部表浅火药,可用[[针尖]]挑出。擦干皮肤,伤口内松松地填入无菌纱布。更换手套和器械后,按无菌常规要求再次消毒皮肤。先要换伤道内的消毒纱布,按常规要求消毒和铺巾、单。
火器伤伤口,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清创均应扩大创口以显露深部组织。伤口延长的方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四肢伤可沿肢体纵轴方向切开(图3.28.1-3),经过[[关节]]的[[切口]]应呈S形。清创应由浅及深有次序地进行。所有失去生机的皮下组织和筋膜均应切除。首先将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创缘切除,切除范围一般为0.5~1cm为宜(图3.28.1-4),但在头面、颈部和手部则应尽量细心,以免因皮肤缺损过多造成功能障碍。将深筋膜做菱形切除(图3.28.1-5),或在深筋膜切口中部做横行切开,使成“十”字形,或在筋膜切口两端做横切口,使切口成“工”字形,以预防[[筋膜间隙综合征]]的发生。
对深部组织清创时,光源要充分,显露要清楚。应彻底清除创口内坏死组织(图3.28.1-6)、血块及金属异物(图3.28.1-7),清洗创口后应仔细止血。尽量少用粗丝线结扎止血,以免过多的线头存留在伤道内。如是贯通伤,应在入口和出口两处分别进行清创。对较深的盲管伤,有时为引流或清除异物,需从对侧切开。对离开伤道较远的金属异物,如取出有困难,可暂不取出,以免加重伤肢的损伤。
火器伤一般不作初期缝合,但要将血管、神经、肌腱和骨等重要组织的裸露部分用软组织覆盖,[[关节囊]]要缝合,可将皮和皮下组织敞开不缝合,局部无可利用的组织覆盖外露的重要组织时,可仅将皮肤疏松缝合,或采用局部带蒂皮瓣[[转移]]覆盖,但必须留置引流条或[[引流管]],达到充分引流。敞开不缝合的创口,创口内先用大块纱布铺在创口底部,[[然后]]再松松填入纱布或纱布条,留待二期缝合(图3.28.1-8)。
11.伤口出血或发生感染时,应即拆除缝线,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 并发症==
扩创术后,由于[[疼痛]]及组织[[瘢痕]]挛缩,有时可导致关节功能受限。因此,要求对有广泛性软组织或深部肌肉损伤者,术后要用石膏托功能位外固定。对已发生关节功能受限者,创口愈合后应积极配合理疗,加强主动、被[[动功]]能锻炼,促进关节功能恢复,必要时应切除瘢痕进行整形或矫形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