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
注解
直觉(intuition)是不经过复杂智力的逻辑过程而直接迅速的认知事物的思维活动。它同一般思维活动的区别,是直接观察而不是间接认识,可经由某种捷径而不循惯常的逻辑法则快速地进行。但知觉并不一定是直觉的必要条件,在记忆表象和内部言语的基础上,也可产生直觉,如突然跃入脑际而能阐明问题的思想,包括灵感、顿悟等。直觉的产生并非毫无根据,它与掌握牢固的科学知识,丰富的经验,以及积极地从事实践活动有密切的关系。直觉在生活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也是创造活动重要特征。格式塔心理学家特别强调直觉,他们认为知觉的"组织"发生,不需要任何过去的经验而能直接的被觉察到。美国心理学家J.S.布鲁纳对直觉取肯定态度,却更强调理解知识结构的重要性。他认为,直觉好的人可能生来有点特殊,但其效果有赖于牢固的、熟悉的学科知识,这样才能使直觉有所作为。
直觉 不管我们称其为直觉,“第六感”或者其他什么名词,人们在某个时刻都体验过此经历。当然,直觉往往是不准的。
直觉指在已往经验知识积累的基础上突发性地把握事物的本质的能力,以及基于这种能力而产生的思想。这种直接觉察所把握的是事物的本质,它不是感性知觉,而是一种思维活动。但是,作为一种思维活动它却具有感性知觉的真接性而不体现理性思维的间接性,也不遵循理性思维的一般逻辑程序,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压缩了的跳跃式认知过程。直觉思维不同于一般思维的突出特点在于,它不通过分析、证明等中介环节而直接了解或认知事物的本质。但这种思维又以丰富的直接或间接实践经验为客观基础,以直觉思维能力的形成和锻炼为主观条件,直觉思维的心理机制尚在探讨中。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大量经验材料的积累和对目标长期反复探求的压力,往往因某一偶然条件的呈现而诱发直觉。由直觉产生的创造性思想经过进一步加工,可以发展为科学假说,为科学研究开辟道路。
目前对直觉的认识尚不统一,唯心主义者反对上述唯物主义观点,把直觉理解为“天赋观念”或“神的启示”;直觉主义者认为直觉是一种下意识的内心体验,比理性认识更基本、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