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乳腺癌术后放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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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肿瘤科乳腺癌术后放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肿瘤科乳腺癌术后放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乳腺癌。
1、行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有以下指标:1)局部和区域淋巴结复发高危的患者,即T3及以上或腋窝淋巴结阳性≥4个;2)T1、T2有1-3个淋巴结阳性同时含有高危复发因素者。
(二)诊断依据。
病理学明确为乳腺癌。
(三)进入路径标准。
第一诊断为乳腺癌:
1、行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有以下指标:1)局部和区域淋巴结复发高危的患者,即T3及以上或腋窝淋巴结阳性≥4个;2)T1、T2有1-3个淋巴结阳性同时含有高危复发因素者。
2、保乳术后原则上都具有术后放疗指征。
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标准住院日。
10-42天。
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电解质;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的检查项目
(1)ECT全身骨扫描;
(3)合并其他疾病需进行相关检查:如心肌酶谱、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肺功能检查、BNP等;
(五)治疗方案的选择。
1.常规放疗。
2.适形或调强放疗。
3.放疗期间可选择的治疗:必要的升血和皮肤保护剂等。
(六)出院标准。
1.放疗计划制定完成,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及合并症。
(七)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中出现局部皮肤严重放射性皮炎、放射性肺炎等需要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 2.伴有其他基础疾病或并发症,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诊治,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
4.其他患者方面的原因。
二、临床路径执行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30.08);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 天
(有条件的单位患者也可以在门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