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2009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6月3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11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股骨干骨折、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子宫平滑肌瘤、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等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临床路径全文
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首选治疗方案符合: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 胎儿因素;
3. 羊水过少;
4. 头盆不称;
5. 高龄初产妇;
6. 慢性胎儿窘迫;
8. 孕妇及家属要求。
(四)标准住院日为9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为首选治疗方案符合:ICD-9-CM-3:74.1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手术编码者;
2. 孕妇患有其他疾病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2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 血、尿常规;
3. 感染性疾病筛查(孕期未作的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 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
(七)选择用药。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3.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断脐后使用。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 2天。
2. 手术方式:子宫下段剖宫产术;
3. 术中用药:缩宫素10-20μ,抗菌药物;
4. 输血:必要时输血;
5. 新生儿处理:断脐、保暖、清理呼吸道等常规处理。
(九)术后住院恢复≤7 天。
2. 术后用药:抗菌药物,缩宫药物;
3. 预防性抗菌药物:第一代头孢类,术后72小时内停止使用。
(十)出院标准。
1. 一般状况良好,体温正常;
2. 血、尿常规基本正常;
3. 切口愈合良好;
4. 少量阴道出血。
(十一)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 孕妇原因延期手术;
2. 子宫复旧不良,并发阴道流血过多;
3. 并发产褥感染;
4. 切口延期愈合。
二、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首选治疗方案符合:子宫下段剖宫产术者(手术编码ICD-9-CM-3:74.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 ≤9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