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关节软骨损伤临床路径(2016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踝关节软骨损伤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踝关节软骨损伤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踝关节软骨损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踝关节软骨损伤。
行踝关节镜下关节镜检,软骨修整、清理或微骨折术,或含以下诊断和术式:
(二)诊断依据。
1.病史:踝关节常有外伤史,关节肿痛,可能活动受限,踝关节可能有位置较固定的弹响。
2.体检:踝关节可以出现肿胀,距骨内上角经常有压痛,关节间隙可以有压痛,响声,可以出现轻度活动受限等。
3.辅助检查:核磁共振一般可以确定踝关节软骨损伤的部位及程度。有时候X光片也可以显示比较严重的软骨损伤部位。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1.诊断明确的踝关节软骨损伤,症状明显,经过保守治疗至少3个月效果不明显,持续不缓解,影响正常生活和运动。
2.患者有改善患踝症状的要求。
3.无手术禁忌证。
(四)标准住院日为2-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踝关节软骨损伤。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0-2天。
1.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3)凝血功能;
(6)踝关节MRI
(7)胸片、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
(1)超声心动图、血气分析和肺功能(高龄或既往有心、肺部病史者);
(2)有相关疾病者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2天。
2.手术方式:踝关节镜下软骨修整、清理或微骨折术。
3.手术内植物:无。
4.输血:无。
(九)术后住院恢复1-2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无。
2.必要时查血常规、血沉、CRP、凝血II号,电解质。
3.术后处理: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
(2)术后镇痛:参照《骨科常见疼痛的处理专家建议》;
(3)术后康复:根据手术状况按相应康复计划康复。
(十)出院标准。
2.伤口愈合良好,伤口无感染征象(或可在门诊处理的伤口情况),关节无感染征象。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围手术期并发症:深静脉血栓形成、伤口感染、关节感染、神经血管损伤等,造成住院日延长和费用增加。
2.内科合并症:老年患者常合并内科疾病,如脑血管或心血管病、糖尿病、血栓等,手术可能导致基础疾病加重而需要进一步治疗,从而延长治疗时间,并增加住院费用。
二、踝关节软骨损伤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踝关节软骨损伤,行踝关节镜检,软骨修整、清理或微骨折术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