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中隔偏曲临床路径(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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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鼻中隔偏曲临床路径(2011年版)》由卫生部于2011年3月22日《关于印发耳鼻咽喉科专业1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37号)印发。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耳鼻咽喉科专业1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继续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鼻出血、鼻腔鼻窦恶性肿瘤、鼻中隔偏曲、分泌性中耳炎、甲状腺肿瘤、慢性扁桃体炎、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突发性耳聋、下咽癌、腺样体肥大、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耳鼻咽喉科1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耳鼻咽喉科专业11个病种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临床路径全文
鼻中隔偏曲临床路径(2011年版)
一、鼻中隔偏曲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鼻中隔偏曲(ICD-10:J34.2)。
行鼻中隔矫正术(ICD-9-CM-3:21.5)。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体征:鼻中隔偏曲。
有明显症状和鼻中隔偏曲体征者可予确诊。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有明显症状并有典型鼻中隔偏曲者行鼻中隔矫正术。
(四)标准住院日≤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34.2鼻中隔偏曲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4)胸片、心电图;
(5)鼻腔鼻窦CT。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鼻功能测试。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3天内。
3.手术:见治疗方案的选择。
5.必要时送病理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4天。
1.术后用药: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合理选用抗菌药物;糖皮质激素鼻内局部喷雾,酌情口服或静脉使用;酌情使用黏液促排剂。
2.检查和清理术腔。
(十)出院标准。
1.切口愈合较好。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相关诊断和治疗等,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
2.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
二、鼻中隔偏曲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鼻中隔偏曲(ICD-10:J34.2)
行鼻中隔矫正术(ICD-9-CM-3:21.5)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7 天
- :实际操作时需明确写出具体的术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