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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创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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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名称==
[[扩创术]]
== 扩创术的别名==
清创术
== 分类==
骨科/火器伤的处理
== ICD编码==
96.5901
== 概述==
扩创术是对新鲜开放性[[污染]]伤口进行[[清洗]][[去污]]、清除血块和异物、切除失去生机的[[组织]]、缝合伤口,使之尽量减少污染,甚至变成[[清洁]]伤口,达到一期愈合,有利受伤部位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
开放性伤口一般分为清洁、污染和[[感染]]3类。严格地讲,清洁伤口是很少的;意外[[创伤]]的伤口难免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如污染严重,[[细菌]]量多且[[毒力]]强,8小时后即可变为感染伤口。[[头面]]部伤口局部[[血运]]良好,伤后12小时仍可按污染伤口行扩创术。
扩创术是一种[[外科]]基本手术操作。伤口初期处理的好坏,对伤口愈合、受伤部位组织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起决[[定性]][[作用]],应予以重视。
火器伤初期外科处理主要是扩创术,扩创术是战伤救治的一项基本治疗原则,是火器伤处[[理中]]防止感染、[[修复]]组织的基本步骤,十分重要。由于高速[[投射]]物[[损伤]],伤道内有许多[[坏死]]组织、血块、异物及细菌,这些物质的存在将严重的影响伤口愈合及组织修复。只有尽早清创,才能给后续治疗创造条件。
== 扩创术的适应证==
8小时以内的开放性伤口应行扩创术,8小时以上而无明显感染的伤口,如[[伤员]]一般情况好,亦应行扩创术。如伤口已有明显感染,则不作清创,仅将伤口周围[[皮肤]]擦净,[[消毒]]周围皮肤后,敞开引流。
扩创术适用于:
1.所有的火器伤口均是污染的,应尽早在6~8h内行彻底的初期外科处理。
2.危及伤员[[生命]]的[[内脏]]伤已经处理,[[休克]]及水[[电解质]]紊乱已纠正,全身情况[[稳定]],能耐受手术。
== 禁忌症==
1.[[四肢]]火器伤、创面大而深,伤员合并有严重的休克和水与电解质紊乱,全身情况不稳定。
2.疑有火器伤所致的肢体主要[[血管]]损伤,血源缺乏,技术条件受限时。
3.有或疑有内脏伤的火器伤。
4.出口很小的软组织贯通伤,或浅而小的切线伤。
5.已[[发生]]感染的火器伤,不宜行过多的清创操作,应充分引流,以免感染[[扩散]]。
== 术前准备==
1.清创前须对伤员进行全面进行,排除重要内脏伤,确定是否合并有血管及[[神经]]、[[骨骼]]伤。如有休克,应先抢救,待休克好转后争取时间进行清创。
2.如颅脑、胸、腹部有严重损伤,应先予处理。如四肢有开放性损伤,应[[注意]]是否同时合并[[骨折]],摄x线片协助诊断。
3.纠正休克和水电解质紊乱,改善伤员全身情况。根据手术[[大小]]和术中[[出血]]的可能,适当备血。
4.应用止痛和术前[[镇痛药]]物。
5.如伤口较大,污染严重,应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在术前1小时,手中术毕分别用一定量的抗生素。
6.注射[[破伤风抗毒素]]轻者用1500u,重者用3000u[[麻醉]]。
7.[[X线]][[检查]]以确定[[金属]]异物的部位及数量。
== 麻醉和体位==
上肢选用臂丛麻醉,下肢选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如果创口小,亦可采用局麻。依损伤部位,采用不同[[体位]]。较小较浅的伤口可使用局麻;较大复杂严重的则可选用全麻。
== 手术步骤==
1.皮肤及创口的清洗和消毒
在充气[[止血]][[带下]],用[[无菌]]纱布盖住伤口(图3.28.1-1),剃除伤口周围皮肤的[[毛发]],如有油腻,先用[[汽油]]或[[乙醚]]擦去,再用肥皂水充分清洗,用等渗盐水冲洗干净后擦干。去除覆盖伤口的纱布,用大量等渗盐水冲洗创口,取出肉眼可见的伤道内异物、血块及脱落的组织碎片等。冲洗伤口可用[[脉冲]]式(震荡式)冲洗器(图3.28.1-2),冲洗后创伤内细菌数量远较一般[[方法]]为低。对面部表浅火药,可用[[针尖]]挑出。擦干皮肤,伤口内松松地填入无菌纱布。更换手套和器械后,按无菌常规要求再次消毒皮肤。先要换伤道内的消毒纱布,按常规要求消毒和铺巾、单。
2.扩大创口和扩创术
火器伤伤口,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清创均应扩大创口以显露深部组织。伤口延长的方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四肢伤可沿肢体纵轴方向切开(图3.28.1-3),经过[[关节]]的[[切口]]应呈S形。清创应由浅及深有次序地进行。所有失去生机的皮下组织和筋膜均应切除。首先将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创缘切除,切除范围一般为0.5~1cm为宜(图3.28.1-4),但在头面、颈部和手部则应尽量细心,以免因皮肤缺损过多造成功能障碍。将深筋膜做菱形切除(图3.28.1-5),或在深筋膜切口中部做横行切开,使成“十”字形,或在筋膜切口两端做横切口,使切口成“工”字形,以预防[[筋膜间隙综合征]]的发生。
对深部组织清创时,光源要充分,显露要清楚。应彻底清除创口内坏死组织(图3.28.1-6)、血块及金属异物(图3.28.1-7),清洗创口后应仔细止血。尽量少用粗丝线结扎止血,以免过多的线头存留在伤道内。如是贯通伤,应在入口和出口两处分别进行清创。对较深的盲管伤,有时为引流或清除异物,需从对侧切开。对离开伤道较远的金属异物,如取出有困难,可暂不取出,以免加重伤肢的损伤。
3.肌肉的清创
应将失活的[[肌肉]]彻底清除,但有时术中[[判断]]肌肉是否失活是困难的,一般可根据其[[色泽]]、张力、有无收缩力和是否出血等进行判断,凡遇[[肌肉组织]]的色泽有改变,变软,无张力,钳夹不收缩或切开后不出血等情况,都应切除。 4.肌腱的处理
[[肌腱]]的连续性未中断,清创时应尽量保护,勿使其断裂,并用皮下组织或周围组织瓣覆盖,勿使其外露。若肌腱完全断裂,不宜行初期缝合或[[移植]],清创时只需修剪其不整齐的部分,将断端利用附近软组织加以包埋,以备[[后期]][[重建]]。 5.神经的处理
损伤的神经断端除手部与面部争取行初期[[吻合]]外,其他部位的神经均不行初期缝合,应将神经断端用正常的肌肉覆盖,留待后期处理。 6.血管的处理
对影响肢体成活的肱[[动脉]]、腘动脉和股动脉等主要动脉的损伤,应在扩创术后行血管的早期吻合术,非主要血管可以结扎,不作处理,主要动脉缺损过多,应采用自体大隐[[静脉]]移植修复,修复后,要用附近的软组织将其覆盖,勿使其外露。[[股骨]]骨折伴有肢体主要血管损伤时,血管吻合后,应采用骨牵引制动骨折,牵引力不宜过大。 7.骨折的处理
清创后应将骨折复位,采用外固定治疗,不采用内固定,术中所见游离的小骨片可取出,但大的骨片和一切与软组织或[[骨膜]]相连的碎骨片,都应尽量保留,防止造[[成骨]]缺损。既使有骨缺损,也不宜行植骨术。 8.创口的处理
火器伤一般不作初期缝合,但要将血管、神经、肌腱和骨等重要组织的裸露部分用软组织覆盖,[[关节囊]]要缝合,可将皮和皮下组织敞开不缝合,局部无可利用的组织覆盖外露的重要组织时,可仅将皮肤疏松缝合,或采用局部带蒂皮瓣[[转移]]覆盖,但必须留置引流条或[[引流管]],达到充分引流。敞开不缝合的创口,创口内先用大块纱布铺在创口底部,[[然后]]再松松填入纱布或纱布条,留待二期缝合(图3.28.1-8)。
== 术中注意事项==
1.伤口清洗是扩创术的重要步骤,必须反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务必使伤口清洁后再作扩创术。选用局麻者,只能在清洗伤口后麻醉。
2.清创时既要彻底切除已失去活力的组织,又要尽量爱护和保留存活的组织,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促进愈合,[[保存]]功能。
3.组织缝合必须避免张力太大,以免造成缺血或坏死。
4.术中应彻底止血,否则手术后易发生[[血肿]],有利于感染形成。切除失去生机的组织时,要避免过多地切除健康组织。如果是贯通伤,不要行来回拉锯状清理伤道,因此法不可能将失活组织及异物清除,反而可引起深部血管和神经的损伤。
5.肌肉清创时不能过多的剪除,否则有可能残留很大很深的死腔,愈合甚慢;清创后伤道要反复应用等渗盐水和过氧化化氢[[溶化]]氢[[溶液]]冲洗,对个别深达肢体主要血管和神经的损伤,清创后应用邻近正常组织覆盖,预防[[继发性]]大出血及神经压迫性损伤。
6.火器伤伤口因未能及时地得到处理,而发生感染时,不宜行彻底扩创术,其主要目的在于切开深筋膜,以解除深部组织的张力,保证引流通畅,以扩大引流为主,清除明显易于取出的异物、血块或坏死组织,不作组织切除。
7.创口内用纱布疏松地充填引流,最好用长条大纱布,[[不用]]小纱布,以免在后送过程中,因情况不明而被遗留在创腔深部,造成久治不愈的感染灶。纱布填塞不宜过紧,也不宜使用[[凡士林]]油纱布条,以免影响引流。贯通伤入口与出口匀应引流,盲管伤必要时作[[对口]]引流。
== 术后处理==
1.根据全身情况[[输液]]或[[输血]]。
2.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止伤口感染,促使[[炎症]][[消退]]。
3.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如伤口深,污染重,应同时肌肉注射[[气性坏疽]]抗毒[[血清]]。
4.依创面情况及[[时行]]延期缝合(术后4~7d)或二期缝合(术后8~14d)以及晚二期缝合(术后14d以后),如缝合有困难可采用植皮、皮瓣转移以及吻合血管的[[游离皮瓣]]移植修复创面。较小的伤口,并无很大张力,可以不作缝合而用蝶形胶布牵拉,使创缘对合,以利伤口愈合。
5.对广泛软组织缺损者,应用[[石膏]]托功能位固定肢体,预防关节屈曲[[畸形]]。
6.抬高患肢,以利[[循环]],减轻局部肿胀。注意[[保持]]有利于引流的体位。
7.严密观察伤情,注意伤口引流情况,及时检查伤口,如伤口有恶臭要警惕气性坏疽。局部引流不畅或有化脓感染时,应及时扩大伤口,再次清创,去除坏死失活组织。清创后,也可能因止血不彻底,或因血管组织坏死和血栓脱落等原因,会发生继发性出血,如发现应及时处理。
8.抬高伤肢,促使[[血液]]回流。
9.注射伤肢血运、伤口包扎松紧是否合适、伤口有无出血等。
10.伤口引流条,一般应根据[[引流物]]情况,在术后24~48小时内拔除。
11.伤口出血或发生感染时,应即拆除缝线,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 并发症==
1.伤口感染
伤口感染多为化脓性感染,如脓性分泌物多,伤员[[高热]],应及时再清创,创面采用有效抗生素液湿敷,并全身应用抗生素。因此,初期彻底的外科扩创术,是防治伤口感染,尤其是深部创道感染的重要措施。 2.软组织广泛性缺损
由于火器性损伤的严重性,尤其是高速投射物炸伤,组织缺损严重。术后如伤员全身情况好转,应抓紧时机采取不同方法消灭创面,争取肢体功能完全或部分[[康复]]。 3.关节功能障碍
扩创术后,由于[[疼痛]]及组织[[瘢痕]]挛缩,有时可导致关节功能受限。因此,要求对有广泛性软组织或深部肌肉损伤者,术后要用石膏托功能位外固定。对已发生关节功能受限者,创口愈合后应积极配合理疗,加强主动、被[[动功]]能锻炼,促进关节功能恢复,必要时应切除瘢痕进行整形或矫形术。
== 百科帮你涨知识 ==
[http://www.zk120.com/ji/ 查找更多中医古籍]
[http://www.zk120.com/an/ 查找更多名老中医的医案]
[http://www.zk120.com/fang/ 查找更多方剂]
[[扩创术]]
== 扩创术的别名==
清创术
== 分类==
骨科/火器伤的处理
== ICD编码==
96.5901
== 概述==
扩创术是对新鲜开放性[[污染]]伤口进行[[清洗]][[去污]]、清除血块和异物、切除失去生机的[[组织]]、缝合伤口,使之尽量减少污染,甚至变成[[清洁]]伤口,达到一期愈合,有利受伤部位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
开放性伤口一般分为清洁、污染和[[感染]]3类。严格地讲,清洁伤口是很少的;意外[[创伤]]的伤口难免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如污染严重,[[细菌]]量多且[[毒力]]强,8小时后即可变为感染伤口。[[头面]]部伤口局部[[血运]]良好,伤后12小时仍可按污染伤口行扩创术。
扩创术是一种[[外科]]基本手术操作。伤口初期处理的好坏,对伤口愈合、受伤部位组织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起决[[定性]][[作用]],应予以重视。
火器伤初期外科处理主要是扩创术,扩创术是战伤救治的一项基本治疗原则,是火器伤处[[理中]]防止感染、[[修复]]组织的基本步骤,十分重要。由于高速[[投射]]物[[损伤]],伤道内有许多[[坏死]]组织、血块、异物及细菌,这些物质的存在将严重的影响伤口愈合及组织修复。只有尽早清创,才能给后续治疗创造条件。
== 扩创术的适应证==
8小时以内的开放性伤口应行扩创术,8小时以上而无明显感染的伤口,如[[伤员]]一般情况好,亦应行扩创术。如伤口已有明显感染,则不作清创,仅将伤口周围[[皮肤]]擦净,[[消毒]]周围皮肤后,敞开引流。
扩创术适用于:
1.所有的火器伤口均是污染的,应尽早在6~8h内行彻底的初期外科处理。
2.危及伤员[[生命]]的[[内脏]]伤已经处理,[[休克]]及水[[电解质]]紊乱已纠正,全身情况[[稳定]],能耐受手术。
== 禁忌症==
1.[[四肢]]火器伤、创面大而深,伤员合并有严重的休克和水与电解质紊乱,全身情况不稳定。
2.疑有火器伤所致的肢体主要[[血管]]损伤,血源缺乏,技术条件受限时。
3.有或疑有内脏伤的火器伤。
4.出口很小的软组织贯通伤,或浅而小的切线伤。
5.已[[发生]]感染的火器伤,不宜行过多的清创操作,应充分引流,以免感染[[扩散]]。
== 术前准备==
1.清创前须对伤员进行全面进行,排除重要内脏伤,确定是否合并有血管及[[神经]]、[[骨骼]]伤。如有休克,应先抢救,待休克好转后争取时间进行清创。
2.如颅脑、胸、腹部有严重损伤,应先予处理。如四肢有开放性损伤,应[[注意]]是否同时合并[[骨折]],摄x线片协助诊断。
3.纠正休克和水电解质紊乱,改善伤员全身情况。根据手术[[大小]]和术中[[出血]]的可能,适当备血。
4.应用止痛和术前[[镇痛药]]物。
5.如伤口较大,污染严重,应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在术前1小时,手中术毕分别用一定量的抗生素。
6.注射[[破伤风抗毒素]]轻者用1500u,重者用3000u[[麻醉]]。
7.[[X线]][[检查]]以确定[[金属]]异物的部位及数量。
== 麻醉和体位==
上肢选用臂丛麻醉,下肢选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如果创口小,亦可采用局麻。依损伤部位,采用不同[[体位]]。较小较浅的伤口可使用局麻;较大复杂严重的则可选用全麻。
== 手术步骤==
1.皮肤及创口的清洗和消毒
在充气[[止血]][[带下]],用[[无菌]]纱布盖住伤口(图3.28.1-1),剃除伤口周围皮肤的[[毛发]],如有油腻,先用[[汽油]]或[[乙醚]]擦去,再用肥皂水充分清洗,用等渗盐水冲洗干净后擦干。去除覆盖伤口的纱布,用大量等渗盐水冲洗创口,取出肉眼可见的伤道内异物、血块及脱落的组织碎片等。冲洗伤口可用[[脉冲]]式(震荡式)冲洗器(图3.28.1-2),冲洗后创伤内细菌数量远较一般[[方法]]为低。对面部表浅火药,可用[[针尖]]挑出。擦干皮肤,伤口内松松地填入无菌纱布。更换手套和器械后,按无菌常规要求再次消毒皮肤。先要换伤道内的消毒纱布,按常规要求消毒和铺巾、单。
2.扩大创口和扩创术
火器伤伤口,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清创均应扩大创口以显露深部组织。伤口延长的方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四肢伤可沿肢体纵轴方向切开(图3.28.1-3),经过[[关节]]的[[切口]]应呈S形。清创应由浅及深有次序地进行。所有失去生机的皮下组织和筋膜均应切除。首先将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创缘切除,切除范围一般为0.5~1cm为宜(图3.28.1-4),但在头面、颈部和手部则应尽量细心,以免因皮肤缺损过多造成功能障碍。将深筋膜做菱形切除(图3.28.1-5),或在深筋膜切口中部做横行切开,使成“十”字形,或在筋膜切口两端做横切口,使切口成“工”字形,以预防[[筋膜间隙综合征]]的发生。
对深部组织清创时,光源要充分,显露要清楚。应彻底清除创口内坏死组织(图3.28.1-6)、血块及金属异物(图3.28.1-7),清洗创口后应仔细止血。尽量少用粗丝线结扎止血,以免过多的线头存留在伤道内。如是贯通伤,应在入口和出口两处分别进行清创。对较深的盲管伤,有时为引流或清除异物,需从对侧切开。对离开伤道较远的金属异物,如取出有困难,可暂不取出,以免加重伤肢的损伤。
3.肌肉的清创
应将失活的[[肌肉]]彻底清除,但有时术中[[判断]]肌肉是否失活是困难的,一般可根据其[[色泽]]、张力、有无收缩力和是否出血等进行判断,凡遇[[肌肉组织]]的色泽有改变,变软,无张力,钳夹不收缩或切开后不出血等情况,都应切除。 4.肌腱的处理
[[肌腱]]的连续性未中断,清创时应尽量保护,勿使其断裂,并用皮下组织或周围组织瓣覆盖,勿使其外露。若肌腱完全断裂,不宜行初期缝合或[[移植]],清创时只需修剪其不整齐的部分,将断端利用附近软组织加以包埋,以备[[后期]][[重建]]。 5.神经的处理
损伤的神经断端除手部与面部争取行初期[[吻合]]外,其他部位的神经均不行初期缝合,应将神经断端用正常的肌肉覆盖,留待后期处理。 6.血管的处理
对影响肢体成活的肱[[动脉]]、腘动脉和股动脉等主要动脉的损伤,应在扩创术后行血管的早期吻合术,非主要血管可以结扎,不作处理,主要动脉缺损过多,应采用自体大隐[[静脉]]移植修复,修复后,要用附近的软组织将其覆盖,勿使其外露。[[股骨]]骨折伴有肢体主要血管损伤时,血管吻合后,应采用骨牵引制动骨折,牵引力不宜过大。 7.骨折的处理
清创后应将骨折复位,采用外固定治疗,不采用内固定,术中所见游离的小骨片可取出,但大的骨片和一切与软组织或[[骨膜]]相连的碎骨片,都应尽量保留,防止造[[成骨]]缺损。既使有骨缺损,也不宜行植骨术。 8.创口的处理
火器伤一般不作初期缝合,但要将血管、神经、肌腱和骨等重要组织的裸露部分用软组织覆盖,[[关节囊]]要缝合,可将皮和皮下组织敞开不缝合,局部无可利用的组织覆盖外露的重要组织时,可仅将皮肤疏松缝合,或采用局部带蒂皮瓣[[转移]]覆盖,但必须留置引流条或[[引流管]],达到充分引流。敞开不缝合的创口,创口内先用大块纱布铺在创口底部,[[然后]]再松松填入纱布或纱布条,留待二期缝合(图3.28.1-8)。
== 术中注意事项==
1.伤口清洗是扩创术的重要步骤,必须反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务必使伤口清洁后再作扩创术。选用局麻者,只能在清洗伤口后麻醉。
2.清创时既要彻底切除已失去活力的组织,又要尽量爱护和保留存活的组织,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促进愈合,[[保存]]功能。
3.组织缝合必须避免张力太大,以免造成缺血或坏死。
4.术中应彻底止血,否则手术后易发生[[血肿]],有利于感染形成。切除失去生机的组织时,要避免过多地切除健康组织。如果是贯通伤,不要行来回拉锯状清理伤道,因此法不可能将失活组织及异物清除,反而可引起深部血管和神经的损伤。
5.肌肉清创时不能过多的剪除,否则有可能残留很大很深的死腔,愈合甚慢;清创后伤道要反复应用等渗盐水和过氧化化氢[[溶化]]氢[[溶液]]冲洗,对个别深达肢体主要血管和神经的损伤,清创后应用邻近正常组织覆盖,预防[[继发性]]大出血及神经压迫性损伤。
6.火器伤伤口因未能及时地得到处理,而发生感染时,不宜行彻底扩创术,其主要目的在于切开深筋膜,以解除深部组织的张力,保证引流通畅,以扩大引流为主,清除明显易于取出的异物、血块或坏死组织,不作组织切除。
7.创口内用纱布疏松地充填引流,最好用长条大纱布,[[不用]]小纱布,以免在后送过程中,因情况不明而被遗留在创腔深部,造成久治不愈的感染灶。纱布填塞不宜过紧,也不宜使用[[凡士林]]油纱布条,以免影响引流。贯通伤入口与出口匀应引流,盲管伤必要时作[[对口]]引流。
== 术后处理==
1.根据全身情况[[输液]]或[[输血]]。
2.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止伤口感染,促使[[炎症]][[消退]]。
3.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如伤口深,污染重,应同时肌肉注射[[气性坏疽]]抗毒[[血清]]。
4.依创面情况及[[时行]]延期缝合(术后4~7d)或二期缝合(术后8~14d)以及晚二期缝合(术后14d以后),如缝合有困难可采用植皮、皮瓣转移以及吻合血管的[[游离皮瓣]]移植修复创面。较小的伤口,并无很大张力,可以不作缝合而用蝶形胶布牵拉,使创缘对合,以利伤口愈合。
5.对广泛软组织缺损者,应用[[石膏]]托功能位固定肢体,预防关节屈曲[[畸形]]。
6.抬高患肢,以利[[循环]],减轻局部肿胀。注意[[保持]]有利于引流的体位。
7.严密观察伤情,注意伤口引流情况,及时检查伤口,如伤口有恶臭要警惕气性坏疽。局部引流不畅或有化脓感染时,应及时扩大伤口,再次清创,去除坏死失活组织。清创后,也可能因止血不彻底,或因血管组织坏死和血栓脱落等原因,会发生继发性出血,如发现应及时处理。
8.抬高伤肢,促使[[血液]]回流。
9.注射伤肢血运、伤口包扎松紧是否合适、伤口有无出血等。
10.伤口引流条,一般应根据[[引流物]]情况,在术后24~48小时内拔除。
11.伤口出血或发生感染时,应即拆除缝线,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 并发症==
1.伤口感染
伤口感染多为化脓性感染,如脓性分泌物多,伤员[[高热]],应及时再清创,创面采用有效抗生素液湿敷,并全身应用抗生素。因此,初期彻底的外科扩创术,是防治伤口感染,尤其是深部创道感染的重要措施。 2.软组织广泛性缺损
由于火器性损伤的严重性,尤其是高速投射物炸伤,组织缺损严重。术后如伤员全身情况好转,应抓紧时机采取不同方法消灭创面,争取肢体功能完全或部分[[康复]]。 3.关节功能障碍
扩创术后,由于[[疼痛]]及组织[[瘢痕]]挛缩,有时可导致关节功能受限。因此,要求对有广泛性软组织或深部肌肉损伤者,术后要用石膏托功能位外固定。对已发生关节功能受限者,创口愈合后应积极配合理疗,加强主动、被[[动功]]能锻炼,促进关节功能恢复,必要时应切除瘢痕进行整形或矫形术。
== 百科帮你涨知识 ==
[http://www.zk120.com/ji/ 查找更多中医古籍]
[http://www.zk120.com/an/ 查找更多名老中医的医案]
[http://www.zk120.com/fang/ 查找更多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