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
个性也称"人格"。指一个人的整个精神面貌,是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它是由复杂的心理特征的独特结合构成的整体,是多层次、多侧面的。
在西方,个性一词源于拉丁语Persona,它有两个含义:一方面,原指演员在舞台上所戴的假面具,后引申为一个人在生命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另一方面,指能独立思考、具有独特行为特征的人。个性,在西方又称人格。由于个性结构较为复杂,因此,许多心理学者从自己研究的角度提出个性的定义,西方人格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W.Allport)曾综述过几十个不同的定义。如美国心理学家吴伟士(R.S.Woodworth)认为:“人格是个体行为的全部品质。”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卡特尔(R.B.Cattell)认为:“人格是一种倾向,可借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的环境中的所作所为,它是与个体的外显与内隐行为联系在一起的。”
现代心理学一般把个性定义为一个人的整个精神面貌,即一个人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具有一定倾向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个性的结构成分
个性的结构成分包括:
4.个性倾向性,它是人对社会环境的态度和行为的积极特征,比如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
个性结构的这些成分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机械的总和,而是彼此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着的整体,对人的行为进行调节和控制。如果各成分之间关系协调,人的行为就是正常的;如果失调,就会造成个性分裂(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产生不正常行为。
个性的形成
婴儿出生后只是一个个体,但并没有形成自己的个性,尚未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所以,称他们为“未成人”。随其成长,他的内部世界在丰富着、发展着、完善着,最后成长为一个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独立的个体,成长为完全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成员,形成了全面整体的个人,持久统一的自我,这时他便具备了自己的个性。
研究个性的目的
研究和掌握人的个性心理,其目的之一,就是为教育实践服务。因为,每个学生的个性心理,既是教育的结果,又是教育的前提条件。只有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提倡的因材施教,至今被人们所重视,并成为教育教学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这里的“材”就是指学生的个性特点。了解并掌握学生的个性特点,是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和教学的主要依据。许多优秀的教师,他们的成功,无不是建立在对教育对象个性特点的深刻了解之上,并能根据其个性特点采取教育教学措施,从而获得了好的教育成果。
个性的特性
个性具有独特性,又具有共性,即个性的表现是极端个别化的,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但是也不排除某些人具有共同的典型特征,比如民族的个性。
此外,个性还具有稳定性和可变性,即个性是或多或少固定而又经常地表现在一个人身上的心理特征,但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条件或其他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发生相应的一些变化。
再者,个性具有生物制约性和社会制约性,即人的生物特性构成个性形成的基础,影响着个性发展的道路和方式,影响着个性行为形成的难易,但个性的形成却是在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下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