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测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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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名称

体温测量法

体温测量法的适应证

体温测量法适用于发烧或低烧病人待查者测量并记录病人体温,以观察机体内在温度及病情变化与转归,为治疗、护理提供依据。

体温测量法的禁忌证

无特殊禁忌

准备

体温测量盘内备消毒液容器(放置并消毒测温后的体温计用)和清洁干容器(放置清洁体温计),容器内垫消毒纱布,带秒表的表、笔、记录本、消毒液纱布。

方法

1.检查体温计完好性及水银柱是否在35℃以下。

2.向病人解释以取得合作。

3.根据病情选择测温部位。

(1)口腔测温:口表水银端斜放于病人舌下,闭口用鼻呼吸3分钟取出。

(2)直肠测温:肛表用20%肥皂液润滑,水银端插入肛门3-4厘米,3分钟取出。

(3)腋下测温:先擦干腋窝汗液,体温计水银端放腋窝深处并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夹紧体温计,10分钟取出。

4.用浸有消毒液的纱布擦拭体温计。

5.检视体温计读数,记录。

6.将水银柱甩至35°C以下,放回消毒液容器中。30分钟后取出。

7.冷开水冲洗,消毒纱布擦干,放清洁容器内备用。

注意事项

1.婴幼儿精神异常、昏迷、不合作、口鼻手术或呼吸困难者,不可测口温。进食、吸烟、面颊部做热、冷敷者,应推迟30分钟后,方可测口腔温度。

2.腹泻、直肠或肛门手术、心肌梗塞及某些心脏病病人,不可直肠测温。坐浴或灌肠后需待30分钟,方可测直肠温度。

3.对腋下有创伤、手术、炎症、腋下出汗较多、极度消瘦的病人,不适用腋下测温。沐浴后需待20分钟再测腋下温度。

4.发现体温和病情不相符合时,应重复测温,必要时可同时测量另一部位对照,以便得到更为准确的体温数值

5.为婴幼儿、意识不清或不合作病人测温时,护士须守候在旁或用手托扶体温计,以免发生意外。

6.甩表时用腕部力量,不可碰及他物,以防碰碎。切忌把体温计放在热水清洗或沸水中煮,以防爆裂。

7.如病人不慎咬碎体温计时,应立即清除玻璃碎屑,再口服蛋清或牛奶延缓汞的吸收。病情允许者可服用粗纤维丰富的食物促使汞排泄

8.肛表、腋表、口表应分别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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