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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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临床路径标准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ICD-10:S02.501)。
行直接盖髓术(ICD-9-CM-3:23.7),或牙髓切断术(ICD-9-CM-3:23.7)。
年轻恒牙是指已经萌出到口腔内,但其形态、结构上尚未完全形成成熟的恒牙。年轻恒前牙从萌出至牙根发育完成需要2-3年,而恒后牙需要3-5年。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症状:
(1)近期有外伤史;
(2)牙冠折断,牙髓暴露;
2.检查:牙冠折断,牙本质暴露未波及牙骨质,牙髓暴露,牙齿无松动或有I度松动,牙齿无移位,无叩痛或叩诊不适或轻叩痛,牙龈无异常。
3.X线片患牙冠折,波及髓腔,牙根未发育完成,未见根折,牙周膜基本均匀,未见牙槽骨骨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治愈标准或疗效好转标准。
1.治愈:无自觉症状,功能良好,修复体完好,X线片提示牙根继续发育,根尖周组织无病理性改变。
2.好转:无明显自觉症状,功能基本恢复,修复体基本完好, X线片示牙根未继续发育,根尖周组织无病理性改变。
3.未愈:症状未消失或加重,修复体折断或脱落,X线片示牙根未继续发育或根尖周组织出现明显病理性改变。
(五)变异及原因分析。
1.露髓时间长,牙髓已有大范围炎症者甚至牙髓坏死者,不能保留活髓者。
3.患儿因身心原因不能耐受或配合治疗时,需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采取全身麻醉、镇静或束缚下的治疗方式,此前需完成必要的相关检查。
二、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年轻恒前牙复杂冠折ICD-10:S02.501
拟行直接盖髓术(ICD-9-CM-3:23.7),或牙髓切断术(ICD-9-CM-3:23.7)。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
就诊日期:年月日标准治疗次数: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