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列缺损临床路径(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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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牙列缺损临床路径(2010年版)》由卫生部于2010年11月23日《关于印发牙列缺损等口腔科10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2号)印发。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牙列缺损等口腔科10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牙列缺损、牙列缺失行种植体支持式固定义齿修复、牙列缺失行种植体支持式可摘义齿修复、复发性口腔溃疡、口腔扁平苔藓、口腔念珠菌病、单纯疱疹、乳牙中龋、乳牙慢性牙髓炎和个别乳磨牙早失等口腔科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邓一鸣、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840、68792097
邮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临床路径全文
牙列缺损临床路径(2010年版)
一、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牙列缺损(ICD-10:Z46.301或K08.102)
行牙列缺损种植体支持式固定义齿修复治疗,包括:
1.牙列缺损种植体植入术(ICD-9-CM-3:23.5101);
2.牙列缺损种植修复(ICD-9-CM-3:23.4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牙列中1个或数个牙缺失,拔牙后愈合3个月以上。
4.口腔软硬组织健康,剩余牙列情况、缺牙间隙大小、龈距离、咬合关系、颌骨形态、张口度等均满足种植修复要求。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2.患者本人要求并自愿接受种植修复治疗。
3.种植修复以单冠修复方式。
4.无手术禁忌证。
(四)临床路径标准治疗次数为≤9次。
1.术前准备2次。
2.种植体植入手术1次,二期手术1次,术后复查2次。
3.种植修复治疗3次。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Z46.301或K08.102牙列缺损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门诊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
必需的检查项目:
2.全口牙周健康状况检查及基础治疗;
4.双侧颞下颌关节及咬合关系;
5.取研究模型,行模型分析。
(七)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2.建议使用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使用口腔抗菌含漱液,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前30 分钟。
(八)手术日为第3次门诊日。
2.术中用药:局麻药物。
3.输血:无。
(九)术后复查。
1.必须复查的项目:
(1)曲面断层片、牙片或CT;
(2)术区愈合情况。
2.根据患者当时病情决定其他检查项目。
(十)术后恢复。
1.术后用药:
(1)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
(2)使用口腔抗菌含漱液。
2.二期手术1次。
3.术后种植修复治疗3次。
(十一)种植修复治愈标准。
1.X线片显示种植体位置、轴向良好,周围无透射区。
2.种植体无动度。
3.种植修复体能正常行使功能。
4.伤口愈合良好。
5.无持续性或不可逆的症状,没有需要临床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二)变异及原因分析。
1.患有全身性疾病者,必要时请相关学科会诊及检查。
3.种植术区伴有骨量不足,需要同期行骨增量手术,或先行骨增量手术二期种植。
4.拔牙即刻行种植治疗。
5.需行固定桥和联冠修复。
6.种植后,需种植体支持过渡义齿修复。
二、牙列缺损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牙列缺损(ICD-10:Z46.301或K08.102)
行牙列缺损种植体植入术(ICD-9-CM-3:23.5101)
牙列缺损种植修复 (ICD-9-CM-3:23.4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
初诊日期:年月日 修复完成日期:年月日 疗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