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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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适用于:
1.术后放射治疗
Ⅰ期患者肿瘤完全切除,但周围淋巴结阳性;Ⅱ期患者肿瘤切除后;Ⅲ、Ⅳ期患者尽量切除肿瘤后,均可行术后放射治疗。
2.姑息性治疗
晚期的有剧烈疼痛的患者,可行止痛放射治疗。
名称
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
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的禁忌证
如果患儿已有全身广泛转移,并已呈明显恶病质者。
准备
1.术前向患儿及家长说明治疗的目的和治疗效果,交待注意事项,以获得病人的积极配合。
2.全身检查 治疗前要全面进行检查。
方法
1.外照射放射源
2.外照射照射野
照射野应包括全部肿瘤,边界至少外扩2cm,放射野要包进整个椎体,设前后野对穿照射或多野照射。
3.外照射照射剂量
Ⅰ期:术后15~20Gy;Ⅱ期:肿瘤未完全切除的25~30Gy;Ⅲ期:肿块未能切除的,25~35Gy;Ⅳ期:肿块35~45Gy。特殊Ⅳ期肿瘤可先给肝区4.5~6Gy,分2~4次给予。如可能的话在休息2~3周后,再给予治疗使总剂量达12~14Gy,放射治疗中应注意保护肾脏。
注意事项
这是一篇与医籍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阅读《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经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