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性白内障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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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老年性白内障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老年性白内障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一、老年性白内障临床路径标准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ICD10:H25.901)
行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 人工晶体植入术(ICD-9-CM-3:13.41001+13.70001)
或行白内障囊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渐进性视力下降;
3.没有眼部其他并发因素。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1.诊断明确;
2.视力低于0.3;
3.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为1-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H25,901老年性白内障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的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检查项目。
3.心电图、胸透或胸部X光片;
4.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包括肝肾功能、血糖);
5.眼科A.B超+角膜曲率、验光、角膜地形图、角膜内皮计数、人工晶体测量、眼电生理检查。
(七)术前用药。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 1-3天。
2.手术方式: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 人工晶体植入术;
3.眼内植入物:人工晶体;
4.术中用耗品:粘弹剂、一次性手术刀、缩瞳剂、眼内灌注液或平衡液;
6.输血:无。
(九)术后住院恢复1-3天,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眼部常规检查:视力、眼压、前房、晶体、眼底;
2.术后用药:抗菌素眼药水+类固醇激素眼药水+非甾体类消炎眼药水。
(十)出院标准。
2.切口闭合好,前房形成;
3.眼压正常,裂隙灯检查无明显异常,人工晶体位正。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后角膜水肿明显,眼压高,眼前节反应较明显需用药观察,其住院时间相应延长。
2.出现手术并发症(晶体后囊破裂、玻璃体外溢、晶体核脱入玻璃体腔等),需要手术处理者,不进入路径。
3.出现严重手术后并发症(人工晶体位置异常、视网膜脱离、眼内炎),不进入路径。
4.第一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合并青光眼需行青白联合手术者,不进入路径。
5.第一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合并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需同时行玻璃体视网膜手术者不进入路径。
6. 合并全身疾病、住院期间需要继续治疗,不进入路径。
7. 需全麻者不进入路径。
二、并发性白内障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 老年性白内障(ICD10:H25.901)
行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 人工晶体植入术(ICD-9-CM-3:13.41001+13.7000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