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脓肿临床路径(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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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肺脓肿临床路径(2011年版)》由卫生部于2011年2月19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28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中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继续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肺脓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结核性胸膜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特发性肺纤维化、胸膜间皮瘤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等呼吸内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临床路径全文
肺脓肿临床路径(2011年版)
一、肺脓肿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肺脓肿(ICD-10:J85.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4.胸部影像学肺脓肿改变。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痰液引流:体位引流,辅助以祛痰药、雾化吸入和支气管镜吸引。
(四)标准住院日为3–8周。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85.2肺脓肿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C反应蛋白(CRP)、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血气分析;
(3)痰病原学检查及药敏;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血培养、其他方法的病原学检查、胸部CT、有创性检查(支气管镜)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预防性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八)出院标准。
2.病情稳定。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和/或并发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无效或者病情进展,需复查病原学检查并调整抗菌药物,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和/或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检查及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3.有手术治疗指征需外科治疗者,转入外科治疗路径。
二、肺脓肿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肺脓肿(ICD-10:J85.2)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3–8周|
医师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