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十二指肠溃疡临床路径(普通外科)(2009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胃十二指肠溃疡临床路径(普通外科)(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10月26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外科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79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外科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乳腺炎、直肠息肉、门静脉高压症、腹股沟疝、下肢静脉曲张和血栓性外痔等普通外科进行手术治疗的7个病种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定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临床路径全文
胃十二指肠溃疡临床路径(普通外科)(2009年版)
一、胃十二指肠溃疡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胃十二指肠溃疡(ICD-10:K25-K27)
行胃大部切除术、迷走神经切断加胃窦切除术、胃空肠吻合加迷走神经切断术(ICD-9-CM-3:43.6-43.8,44.3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胃肠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体征:上腹局限性轻压痛。
3.辅助检查:HP检测试验阳性,上消化道X线钡餐检查和/或内镜检查明确。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胃肠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手术适应证:
1.严格内科治疗(包括根治HP措施)无效的顽固性溃疡,表现为溃疡不愈合或短期内复发。
2.胃溃疡巨大(直径>2.5cm)或高位溃疡。
4.溃疡不能除外恶变者。
(四)标准住院日为9-18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25-K27胃十二指肠溃疡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6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胃镜(可门诊完成)、腹部超声、上消化道钡剂造影(必要时门诊完成);
(4)心电图、胸部正位片。
(七)选择用药。
2.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预防性用药时间为1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7天(门诊已完成胃镜和/或X线钡餐检查)。
2.手术内固定物:无。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术后镇痛泵的应用。
4.输血:视术中情况定。
(九)术后住院恢复6-11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出院1个月后门诊复诊;
(3)出院3个月后复查胃镜。
2.术后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选用药物,用药时间1天。
3.术后饮食指导。
(十)出院标准。
2.切口愈合良好:引流管拔除,伤口无感染,无皮下积液(或门诊可处理的少量积液)。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前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影响手术的患者,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2.术前需确定手术方式(迷走神经切断+胃引流术,胃大部切除术),视术中情况定胃肠道重建方式。
3.胃溃疡病人术中活检提示胃癌,则按胃癌处理,进入相应路径。
4.有并发症(穿孔、瘢痕性幽门梗阻、出血、恶变等)的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则转入相应临床路径。
二、胃十二指肠溃疡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胃十二指肠溃疡(ICD-10: K25-K27)
行胃大部切除术、迷走神经切断加胃窦切除术、胃空肠吻合加迷走神经切断术(ICD-9-CM-3: 43.6-43.8,44.39)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9-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