腮腺多形性腺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腮腺多形性腺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9月18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61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舌癌、唇裂、腭裂、下颌骨骨折、下颌前突畸形和腮腺多形性腺瘤等口腔科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临床路径全文
腮腺多形性腺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腮腺多形性腺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腮腺多形性腺瘤(ICD-10:D11.001,M8940/0)
1.腮腺肿物及浅叶切除术(ICD-9-CM-3:26.29)
2.面神经解剖术(ICD-9-CM-3:04.07)
3.部分腮腺切除术(ICD-9-CM-3:26.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肿块质地中等,呈球状或分叶状,周界清楚,与周围组织无粘连,无面神经功能障碍。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选择腮腺肿物及浅叶切除+面神经解剖术或包括腮腺肿瘤及瘤周正常腮腺切除的部分腮腺切除术,其适应证为:
1.腮腺浅叶多形性腺瘤;
2.患者全身状况可耐受手术;
3.患者无明显手术禁忌证。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D11.001,M8940/0腮腺多形性腺瘤疾病编码。
2.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 天。
1.必须检查的项目:
(2)凝血功能;
(3)血生化;
(5)B超。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怀疑位于腮腺深叶者可做CT(必要时作增强CT或MRI检查)。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抗菌药物选用青霉素类或其他类抗菌药物,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前30分钟。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局麻。
2.手术内固定物:无。
3.术中用药:除麻醉用药外无特殊用药。
(九)术后住院恢复2-7天。
术后用药:选用青霉素类或其他类抗菌药物,用药时间1-3天。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3.伤口无明显唾液渗漏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位于腮腺深叶的肿瘤不进入该路径。
2.如肿瘤生长时间长,特别巨大(直径>8cm),有生长迅速、疼痛或出现面瘫症状等恶变倾向时不进入该临床路径。
3.复发性腮腺多形性腺瘤的手术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二、腮腺多形性腺瘤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腮腺多形性腺瘤(ICD-10:D11.001,M8940/0)
行腮腺肿物及浅叶切除+面神经解剖术(或部分腮腺切除术)(ICD-9-CM-3: 26.29或 26.31和04.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