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斑前膜临床路径(2016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黄斑前膜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黄斑前膜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黄斑前膜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特发性或继发性黄斑前膜(ICD-10: H35.304)
行后入路玻璃体切割(ICD-9-CM-3:14.741)联合黄斑前膜剥除术。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2.体征:眼底检查可见反光增强随着膜的增厚,从透明的玻璃纸样反光发展为视网膜皱褶,直至灰白色膜状物,视网膜血管受牵引,走形扭曲变形。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玻璃体切割联合黄斑前膜剥除术指征:
视物变形明显或视力进行性下降。
(四)标准住院日为4-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H35.304黄斑前膜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专科检查:视力、眼压、眼底检查、眼科OCT。
2.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可选择行显然验光、眼底照像、FFA或mfERG等检查。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选用抗菌药物滴眼液,4-6次/天,预防性用药时间可1-3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4天。
2.手术内植入物:无。
4.术中用耗品:玻璃体切割头、光导纤维、末端夹持镊、吲哚氰绿(根据术中情况决定是否使用)、缝线(视巩膜穿刺口大小及是否渗漏决定是否缝合)。
5.术中用设备:显微镜、玻璃体切割机。
(九)术后住院恢复2-4天。
1.术后需要复查的项目:视力、眼压、眼前节、视网膜相关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选择检查项目。
2.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结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用药时间为1-2天;
(2)抗菌药物滴眼液;
(3)甾体激素滴眼液;
(4)散瞳剂。
(十)出院标准。
2.裂隙灯检查无明显异常,眼底检查无明显视网膜出血或玻璃体出血。
3.眼压正常范围。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前评估出现眼部(如结膜炎)或全身感染(感冒等)者,不进入路径。
2.黄斑前膜合并黄斑裂孔者不进入路径。
3.已行玻璃体切割术的继发性黄斑前膜不进入路径。
4.术中出现医源性视网膜裂孔行视网膜裂孔激光和(或)玻璃体内填充术者转入相应路径。
5.出现严重手术并发症(脉络膜驱逐性出血,巩膜穿孔,严重玻璃体积血,眼内炎等),转入相应路径。
6. 需行全麻手术者不进入路径。
二、黄斑前膜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黄斑前膜(ICD-10:H35.304)
行玻璃体切割(ICD-9-CM-3:14.741)联合黄斑前膜剥除术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4-6天
﹡注:如入院前已按要求完成部分术前检查,则手术前准备时间可适当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