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睑下垂临床路径(2009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上睑下垂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9月29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眼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59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眼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单纯性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共同性斜视和上睑下垂等眼科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临床路径全文
上睑下垂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上睑下垂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上睑下垂(ICD-10: H02.4,Q10.10)
行上睑下垂矫正术(ICD-9-CM-3:08.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眼科临床指南(PPP)》(美国眼科学会编)
1.出生后数月、数年双眼上睑下垂遮盖瞳孔2mm以上,上睑部分或全部不能提起,伴有耸眉、下颌上抬、仰头视物等特殊面容;单眼上睑下垂遮盖瞳孔,存在弱视的可能性。
2.提上睑肌肌力试验小于或等于4mm、额肌功能良好、Bell征阳性、眼位及眼球运动无异常。
3.鉴别诊断:
(1)因神经系统疾病、其他眼部或全身性疾病所致的获得性上睑下垂;
(2)Marcus-Gunn综合症。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和《眼科手术学—理论与实践》(人民卫生出版社)
1.先天性上睑下垂以手术治疗为主。如果遮盖瞳孔,为避免弱视应尽早手术,特别是单眼患儿。
2.因神经系统疾病、其他眼部或全身性疾病所致的获得性上睑下垂应先进行病因治疗或药物治疗,如无效时再考虑手术治疗。
3.先天性动眼神经麻痹应先施行斜视矫正术,术后眼位正位、Bell征阳性者再行上睑下垂手术。
4.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手术方式:包括提上睑肌缩短术、额肌瓣悬吊术、阔筋膜或硅胶悬吊术、Müller肌缩短术和提上睑肌腱膜修补术等。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H02.4,Q10.10上睑下垂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2.眼部专科检查:
(1)检查视力和矫正视力;
(2)检查提上睑肌肌力和上睑下垂量;
(3)检查上直肌和下斜肌等眼外肌功能;
(4)检查有无Bell’s现象和上睑迟滞现象;
(5)检查有无Macus Gunn现象,必要时进行新斯的明试验。
3.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超声心动图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结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选用喹诺酮类或妥布霉素(儿童)类眼液,预防性用药时间为1-3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3天。
1.麻醉方式:局麻或全麻(儿童)。
2.手术内固定物:无。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九)术后住院恢复3-4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角膜上皮、上睑、结膜情况;
(2)缝线位置、切口对合情况;
(3)眼球运动情况和Bell’s现象。
2.术后用药:一般不需用药,抵抗力较差患者可酌情使用头孢或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用药时间为1-2天。
(十)出院标准。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前化验检查异常,需要复查相关检查,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如矫正不足、矫正过度、上睑内翻倒睫、暴露性角膜炎、结膜脱垂和眉额区血肿等,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二、上睑下垂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上睑下垂(ICD-10:H02.4,Q10.10)
行上睑下垂矫正术(ICD-9-CM-3:08.3)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5-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