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矫治器
功能性矫治器(Functional Appliance)是一种可摘矫治器,本身并不产生任何机械力,在口内的固位一般也不严格,其作用是通过改变口面肌肉功能促进合发育和颅面生长,从而矫正形成中的错合畸形。大多数功能性矫治器需有以下要点:①利用肌肉力影响牙齿和骨骼。②上、下牙列打开、咬合分离。③下颌向前(或向后)移位。④吞咽时上、下唇紧密闭合。⑤选择性改变牙齿的萌出道。
功能性矫治器分类
功能性矫治器有近百年历史, 尽管设计形形色色,但可以归纳为三大类:
(1)简单功能性矫治器 此类矫治器直接将肌力传递到牙齿,可以单独使用,但多作为其他矫治器的组成部分,例如,上颌斜面导板、平面导板、下颌塑料联冠式斜面导板、唇挡、前庭盾等。
(2)肌激动器类(activators) 所有这一类矫治器通过改变下颌位置刺激咀嚼肌兴奋,由此产生的力通过矫治器传递至牙齿、颌骨,起到功能性颌骨矫形作用。属此类的矫治器有肌激动器(Activator)、生物调节器(Bionator)、咬合前移器(Herbst矫治器)、双合垫矫治器(Twin-block)以及Bimler矫治器、Kinetor矫治器等。
根据下颌移位的程度,肌激动器又分为二型。
1) 肌张力型(myotonic) 下颌移位较少,矫治器的作用依赖于肌肉、腱膜的静止张力。
2) 肌动力型(myodynamic) 下颌移位较多,利用肌肉的运动或活动移动牙齿、改变骨的形状。
(3)功能调节器(function regulator)又称Frankel矫治器。这类功能性矫治器虽然也改变下颌位置,但其主要作用部位在牙弓之外的口腔前庭,矫治器通过唇挡和颊屏改变口周肌肉的动力平衡而影响牙弓颌骨的发育。
功能性矫治器作用
功能矫治器对肌肉、牙齿槽和颌骨起不同的作用
(1) 肌肉 在功能矫治器治疗中,下颌的移位一般超过息止合间隙,此时矫治器产生二种新的力:弹力和因外物在口内激起肌肉活动所产生的力。因而功能矫治器改变了口面肌肉对牙齿和骨骼所施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时间,使口面区域的神经肌肉环境有利于合发育和颅面生长。
功能矫治器引起吞咽时提颌下肌收缩,有助于建立正常牙齿接触的吞咽。由于矫治器在口内固位不严,吞咽时必须依靠舌保持其位置,舌因此得到反复的锻炼,位置恢复正常。此外,功能矫治器治疗中强调唇的封闭,矫治器的存在不仅改变了舌,也改变了唇的位置和活动。总之,功能矫治器不仅在口内产生了对牙齿和颌骨有利的新的力,而且是一种肌肉训练装置。
(2)牙齿与齿槽 功能矫治器能选择性地控制牙齿的垂直高度。抑制前牙垂直萌出,同时促进后牙垂直萌出,能使合平面变平,矫正深覆合;相反,抑制后牙、促进前牙垂直萌出可以矫正前牙开合。上后牙垂直萌发多于下后牙时有利于建立Ⅱ类磨牙关系;相反,下后牙垂直萌出多于上后牙时有利于建立Ⅲ类磨牙关系。在牙齿垂直萌出的同时,功能矫治器还可以引导其在近远中方向、颊舌向做少量的移动。
(3)颅面骨骼 动物实验证明,改变下颌的位置能产生明显的骨骼改变,包括髁突生长量、生长方向及生长时间的改变、颞下颌关节基部的适应性改变及附着处的骨改变等等。功能矫治器在临床使用中是否能改变颅面骨骼生长,有以下几种观点:
1)刺激或促进下颌生长。
2)下颌生长量不变,但生长方向变得有利。
3)没有明显的骨骼作用,但牙齿的萌出位置改变,牙和齿槽的适应是错合矫正的重要原因。
4)抑制中面部生长。
5)改变骨骼的形状。
功能性矫治器适应症
(1)病因学 功能性矫治器主要适用于口面肌肉功能异常所引起的功能性错合畸形。此外早期骨性错合,当促进正常的口面功能活动能为颅面骨骼和牙合发育提供有利环境时也可以使用。
(2)生长发育 功能性矫治器最适宜青春生长迸发期前1-2年开始,并持续迸发期。对于中国儿童,女性平均9-10岁,男性平均12-13岁进入青春迸发期。从牙龄上考虑,功能性矫治器的主要使用对象为替牙期患者,乳牙期和恒牙早期也可以使用。当面部生长接近完成时其疗效明显受限。
(3)错合类型 功能性矫治器主要用于矫正长度不调,既用于安氏Ⅱ类错合,也用于安氏Ⅲ类错合。功能性矫治器还可用于矫正高度不调,对深覆合效果较好,也可用于开合。此外,功能性矫治器可以用于后牙的宽度不调,但不适用于牙列拥挤、牙齿错位及拔牙病例。如果需要,可在功能性矫治器治疗之后配合使用机械矫治器排齐牙齿。
常用功能性矫治器
肌激动器(Activator)
生物调节器 (Bionator)
功能调节器(Function Regulator)
使用方法
1.选择功能性矫治器类型,决定咬合重建标准,对预后进行估计。
2.取精确印模,灌注记存模型及工作模型。
3.咬合重建
(1)矢状方向
①Ⅱ类错:下颌前移量以磨牙达中性关系为准,一般为3~5mm。必要时分次前移。
②Ⅲ类错:下颌尽量后移至上下前牙对刃。
③Ⅰ类错:下颌少量前移2mm左右。
(2)垂直方向
①Ⅱ类错:下颌垂直打开应超过息止颌间隙。与前移量之和为8~10mm。
②Ⅲ类错:垂直打开以解除前牙反为准。
③Ⅰ类错:下颌垂直打开应超过息止颌间隙。
(3)水平方向:干扰和不良习惯等功能因素所致下颌偏斜者,应使上下中线保持一致。
4.技工室制作。模型修整、上架、铺缓冲蜡、弯制钢丝、铺自凝塑胶、打磨、抛光、矫治器评价。
5.临床治疗
(1)初戴。检查矫治器质量、医嘱。
(2)试戴期。从每日2h逐日增加戴用时间,1~2周复诊,做局部修改调整。
(3)矫治期。全天或夜间戴用,至少每日12h。
(4)每月复诊,检查戴用情况及的改变,调整弓丝及选磨基托牙面。
(5)保持期。一般不需保持。颌骨关系严重不调者,可保持3~6个月。
6.后期治疗。治疗完成后常常使用固定矫治器排齐牙列,完成精细的咬合调整。
注意事项
1.夜间戴用 每天不少于12~14h,8~10个月积极治疗期,保持1年~1年半
2.复诊时应注意
(1)检查有影响第二恒磨牙萌出和乳恒牙替换的塑料部分应磨除
(2)唇弓有无过松
(3)牙面与塑料导面的关系,缓冲
(4)检查下颌的主动前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