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路径(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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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路径(2011年版)》由卫生部于2011年4月7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分泌专业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49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分泌专业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继续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垂体催乳素瘤、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尿崩症、原发性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等内分泌专业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内分泌专业5个病种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临床路径全文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路径(2011年版)
一、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骨质疏松症(ICD–10:M80–M81)。
(二)诊断依据。
根据《协和内分泌代谢学》(史轶蘩主编,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原发性骨质疏松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临床诊疗指南–内分泌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骨密度(双能X线骨密度仪测定腰椎和髋部):降低超过2.5个标准差为骨质疏松(T值≤-2.5)。
3.影像学提示有骨质疏松。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协和内分泌代谢学》(史轶蘩主编,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原发性骨质疏松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临床诊疗指南–内分泌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基础措施。
(1)调整生活方式。
2.药物治疗。
(2)促进骨形成药物。
(3)具有抑制骨吸收和促进骨形成双重作用的药物。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M80-M8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血钙、磷、碱性磷酸酶、血沉、24小时尿钙、磷、血气分析;
(4)胸、腰椎、骨盆及可疑骨折骨骼X线检查;
(5)双能X线骨密度仪测定腰椎和髋部骨密度。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血甲状旁腺激素(PTH)、25(OH)D3、1,25(OH)2D3、骨钙素、骨特异性碱性磷酸酶、抗酒石酸酸性磷酸酶等骨生化指标;
(3)疑有继发性骨质疏松或其他骨骼疾病者可选择:骨扫描、血免疫固定电泳、尿免疫固定电泳、骨髓形态学检查、甲状腺功能、血总皮质醇、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测定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基础措施。
(1)调整生活方式。
(2)基本骨营养补充剂。
A.钙剂:平均每日钙补充量为800–1000mg。
B.维生素D:推荐剂量为40O–800IU(10–20μg)/d,老年人或肝肾功能障碍者推荐活性维生素D(阿法骨化醇、骨化三醇)。
2.药物选择。
(1)抑制骨吸收药物。
A.双膦酸盐类(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等)。
D.雌激素类。
(2)促进骨形成药物(人PTH1–34等)。
(3)具有抑制骨吸收和促进骨形成双重作用的药物(雷奈酸锶)。
(八)出院标准。
明确诊断,治疗无严重不良反应。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经检查发现继发性骨质疏松的病因或其他骨骼疾病,则退出该路径。
二、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骨质疏松症(ICD–10:M80–M8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10–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