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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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 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诊断,与妊娠相关的TMA,TMA的诊断须符合以下标准:
3. Coombs试验阴性;
4. 乳酸脱氢酶LDH 升高>460 U/L
4. 血小板计数<150 × 109/L;
5. 急性肾损伤。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进行治疗。
2. 免疫抑制治疗:如因抗补体调节蛋白抗体引起的HUS,可选择血浆置换、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其它如利妥昔单抗(抗CD20单克隆抗体)等
3.透析治疗:内科保守治疗无效或经评估预计无效的严重水、电解质、酸碱紊乱,氮质血症(具体替代治疗方案根据病情决定)。
4. 其它:抗C5单抗(依库利单抗,Eculizumab)治疗产后HUS有成功的报道,但因费用极为昂贵,在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安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证实。
(四)标准住院日7-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17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7-21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嗜酸细胞+网织红细胞计数)、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包括钙、磷、镁、HCO3-或CO2CP)、血糖、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免疫指标(ANA谱、ANCA、 抗GBM抗体、免疫球蛋白、补体、CRP、ASO、RF、ESR、iPTH);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电解质、尿肌酐、尿红细胞位相、尿白细胞分类、尿渗透压或自由水清除率;
(5)外周血涂片,乳酸脱氢酶,Coombs试验
2.根据患者病情,必要时检查:
(1)ADAMTS13,抗ADAMTS13抗体,H因子,抗H因子抗体
(2)肾脏穿刺活检等。
二、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的诊断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ICD-10:N17)
住院完成妊娠相关性血栓性微血管病的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