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癌的放射治疗
来自中医百科
甲状腺癌的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甲状腺癌的放射治疗适用于:
2.手术切缘不净或残留者。
4.对部分远处转移病灶,131I治疗无效者,尤其是骨转移,可行局部姑息性放射治疗。
名称
甲状腺癌的放射治疗
甲状腺癌的放射治疗的禁忌证
1.颈部及颈前区曾做过放射治疗,局部已有严重的放射损伤者。
2.有严重恶病质,体质虚弱者不能耐受放射治疗者。
3.病灶过于广泛,且有气道明显压迫者。
准备
1.术前向患者说明治疗的目的和治疗效果,交待注意事项,以获得病人的积极配合。
方法
1.放射源
2.照射范围
对甲状腺高分化癌宜采用小野局部照射,低分化或未分化癌宜采用大野照射。
3.照射剂量
可采用常规分割方式 肿瘤原发灶、术后残留区和淋巴结引流区的大野照射DT 45~50Gy/5周左右,然后缩野针对残留灶加量照射至60~70Gy/6~7周。
注意事项
注意放射反应、并发症和后遗症。
2.喉水肿 由于放射导致淋巴管阻塞或软骨周围炎,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和放射治疗后可出现喉水肿。其发生率和程度、剂量、照射野大小及肿瘤的范围有关。
4.放射性脊髓炎。
5.甲状腺功能低下 术后加放射治疗后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这是一篇与医籍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阅读《甲状腺癌的放射治疗》经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