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胶质细胞瘤的放射治疗
目录
神经胶质细胞瘤的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神经胶质细胞瘤的放射治疗适用于:
1.术后瘤床局部照射 神经胶质细胞瘤组织学分级相当于Ⅰ级的,如毛细胞型星形细胞瘤,术后有肿瘤残存;组织学分级Ⅰ~Ⅱ级或Ⅱ级以上的,如星形细胞瘤、少枝胶质细胞瘤、少枝星形细胞瘤、间变性星形细胞瘤、间变性少枝胶质细胞瘤、分化不良的少枝星形细胞瘤、胶质母细胞瘤、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等,术后均需放射治疗。
2.全脑放射治疗 多发病灶的胶质母细胞瘤、多发病灶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脑胶质瘤病等。
3.有手术禁忌证或患者拒绝手术,为取得姑息疗效,可给予单纯放射治疗。
4.一般情况良好,无严重术后并发症,如感染、出血、脑神经或脑功能损伤等。
名称
神经胶质细胞瘤的放射治疗
神经胶质细胞瘤的放射治疗的禁忌证
1.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
2.患者一般情况差、恶病质。
3.手术切口未愈或伴有颅内感染。
6.术后颅内活动性出血。
准备
1.放射治疗前准备 了解病史,记录患者生命体征,评价患者全身状况,监测血常规等。了解手术情况,如术中所见肿瘤部位、大小、血运情况、肿瘤切除范围、特别是肿瘤残存部位及其与邻近重要组织结构的关系等。
2.术前向患者说明治疗的目的和治疗效果,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交待注意事项,以获得病人的积极配合。
方法
1.明确病理诊断
了解肿瘤性质及其生物行为,以便确定放射治疗方案。对于病变深在或位于脑功能区的肿瘤,不适宜手术或活检,无法取得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者,依据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学检查,可采用放射治疗。
2.影像学检查
放射治疗前应行增强CT或增强MRI扫描,有条件时,最好在放射治疗前行脑CT或MRI增强扫描,明确肿瘤残存部位及大小,以确定靶区。条件不允许者,也可按术前CT或MRI所显示的肿瘤范围,缩小照射野。未做手术者,要依放射治疗前近期脑CT或MRI所显示的肿瘤范围确定靶区。有条件的单位采用CT摸拟定位系统定位更为准确。
3.体位
为确保放射治疗的准确性,患者接受放射治疗时的体位要尽量舒适,便于头颅固定和良好的治疗重复性。儿童要在熟睡或安静合作的情况下进行治疗。
4.放射治疗原则
放射源可采用高能X射线或60Co γ射线。靶区确定:低度恶性的肿瘤以术前近期颅脑CT或MRI所显示的肿瘤边缘适当外放,DT 50~56Gy。高度恶性的肿瘤靶区范围应以术前近期脑CT或MRI所显示肿瘤边缘适当外放,DT 50Gy后缩小照射野至肿瘤残存部位,加至总剂量DT 56~60Gy,剂量分割同上。也可采用立体定向分次放射治疗的技术追加剂量。多发病灶须做全脑放射治疗者,DT 40~45Gy后缩野,肿瘤区至DT 60~64Gy。
注意事项
1.预防并及时治疗早期急性和早期迟发脑放射反应,尽量减少放射性脑损伤。
2.注意监测白细胞与血小板的变化,如有下降趋势应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3.因脑水肿导致明显颅内压增高,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和脱水利尿剂。
4.颅内出血及脑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