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神经症
“赔偿性神经症”常发生于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之后。经过治疗,患者身体上的创伤已经康复,但由于在受伤之后获得了一些意外的照顾和利益,比如可以不上班、生活上受到关照、经济上得到补偿等,使患者产生一种潜意识,不愿意失掉这些利益。于是便想象着自己的症状持续存在,以致一些轻微的、甚至与原来疾病无关的症状被逐渐放大,久而久之,很容易弄假成真,使这些症状被固定下来而且持久存在。在临床检查中,医生常常查不出相应的体征来解释这些症状,因为这是一种神经症。
赔偿神经症的治疗和预防方法
对这类病人,单用药物治疗是很难奏效的。 因此,当经过诊断,排除躯体因素,确诊患者为这种病态心理后,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和消除。除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外,还可通过心理暗示等方法,帮助患者打消思想顾虑,消除其不良心理。同时应做好相关环节的工作,与单位、家属进行有效沟通,讲清病人的病症状况以及利害关系,以取得他们的配合。
赔偿神经症的原因
“赔偿性神经症”实质上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并成为阻碍病人康复的主要因素,医生对本病的治疗常颇感棘手。对这类病人,单用药物治疗很难奏效。当临床上已排除了躯体因素、明确诊断后,应通过心理暗示等方法,有针对性地纠正和消除患者的不良心理需求;同时,纠正患者“从疾病获益”的思想。通过实施综合性治疗措施,本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赔偿性神经症作为一种心因性的病症,是由原有的伤病“派生”出来的,这主要是此类患者因其伤病的引发因素较为特殊,加之住院后又获得了一些意外的照顾和利益,还可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在此过程中,有些受害者认为这些都是以自己的伤痛作为“代价”而取得的,他们不仅有一种心理的优势,而且也觉得自己所得到这一切理所当然,并由此而产生一种潜意识,不愿意失去这些利益,因而便希望或想象着自己的症状继续存在。
但这种病态心理会有碍于病人基本伤病的康复,以至弄得医生也束手无策。因为故意夸大病情,或否认疗效,会对医生产生误导,对正确诊断、合理治疗以及疗效的巩固都十分不利。
赔偿神经症的诊断
诊断上应注意鉴别神经官能症和因其他疾病引起的神经症症状群,因此对神经症病人必须进行仔细的体格检查。同时要注意某些躯体症状的早期,其阳性体征也不是一二次就能查出来的。
只少要符合两个条件才能诊断神经官能症:
(1)经过仔细检查没有发现相应的,可以解释其症状的躯体疾病;
(2)精神因素在其发病及病情变化上有很大的影响。
赔偿神经症的鉴别诊断
1.恐怖性神经症:又称恐怖症、恐惧症,是以恐怖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所害怕的特定事物或处境是外在的,尽管当时并无危险。恐怖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患者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处境,他本人也知道害怕是过分的、不应该的或不合理的,但并不能防止恐怖发作。
2.焦虑性神经症:又称焦虑性神经症,是以广泛性焦虑症(慢性焦虑症)和发作性惊恐状态(急性焦虑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口干、尿频、尿急、出汗、震颤和运动性不安等症,其焦虑并非由实际威胁所引起,或其紧张惊恐程度与现实情况很不相称。
3.强迫性神经症:简称强迫症,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而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与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
4.抑郁性神经症:又称神经症性抑郁,是由社会心理因素引起的一种以持久的心境低落状态为特征的神经症,常伴有焦虑、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患者有治疗要求,但无明显的运动性抑制或精神病情症状,生活不受严重影响。是一种以持久的心境低落状态为特征的神经症,常伴有焦虑、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患者有治疗要求,而无明显的运动性抑郁或精神病性症状,生活能力不受严重影响。本症国际上通称为“心境恶劣”。
5.癔症:癔症一词的原有注释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病,以乡村多见。目前认为癔症患者多具有易受暗示性,喜夸张,感情用事和高度自我中心等性格特点,常由于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引起发病。可呈现各种不同的临床症状,如感觉和运动功能有障碍,内脏器官和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以及精神异常。这类症状无器质性损害的基础,它可因暗示而产生,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失。
6.疑病性神经症:又称疑病症。指对自身感觉或征象作出患有不切实际的病态解释,致使整个心身被由此产生的疑虑、烦恼和恐惧所占据的一种神经症。以对自身健康的过分关心和持难以消除的成见为特点。患者怀疑自己患了某种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疾病,医生的解释和客观检查均不足以消除其看法。
7.神经衰弱:神经衰弱是指由于某些长期存在的精神因素引起脑功能活动过度紧张,从而产生了精神活动能力的减弱。其主要临床特点是易于兴奋又易于疲劳。常伴有各种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不少患者病前具有某种易感素质或不良个性。
8.其他神经症。
其共同点是①起病常与素质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②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础,常常自感难以控制本应可以控制的意识或行为;③临床相呈现出精神和躯体方面的多种症状,但无相应的器质性基础;④一般意识清楚,与现实接触良好,人格完整,无严重的行为紊乱;⑤病程较长,自知力完整,要求治疗。
诊断上应注意鉴别神经官能症和因其他疾病引起的神经症症状群,因此对神经症病人必须进行仔细的体格检查。同时要注意某些躯体症状的早期,其阳性体征也不是一二次就能查出来的。
只少要符合两个条件才能诊断神经官能症:
(1)经过仔细检查没有发现相应的,可以解释其症状的躯体疾病;
(2)精神因素在其发病及病情变化上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