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MS
精神症状评定量表-BRMS(Bech—Rafaelsen躁狂量表)
适应症
评定方法
应由经过训练的两名评定员进行联合检查,采用交谈与观察的方式,评定结束后,两评定员各自独立评分。若需比较治疗前后症状变化,则于入组时,评定当时或入组前一周的情况,治疗2-6周,再次评定,以资比较。
评定标准
评分为0-4分5级:(0)为无(或与正常时水平相仿);(1)轻度;(2)中度;(3)明显;(4)严重。
(1)动作;①动作稍多,表情活跃;②动作多,姿势活跃;③动作极多,会谈时曾起立活动;④动个不停,虽予劝说仍坐不安定。
(2)言语:①言语较多;②语多,几无自动停顿;③很难打断;④无法打断。
(3)意念飘忽:①描述、修饰或解释的词句过多;②内容稍散漫或离题,有音连、意连或双关语;③思维散漫无序;④思维不连贯内容无法理解。
(4)言语与喧闹程度:①说话声音高;②大声说话,隔开一段距离仍能听到;③语音极高,夹带歌声或噪音;④呼喊或尖叫。
(5)敌意或破坏行为:①稍急躁或易激惹,能控制;②明显急躁、易激惹或易怒;③有威胁性行为,但能被安抚;④狂暴、冲动和破坏行为。
(6)情绪:①略高涨,乐观;②高涨,爱开玩笑,易笑;③明显高涨,洋洋自得;④极高涨,和环境不协调。
(7)自我评价:①略高;②高,常自诩自夸;③有不合实际的夸大观念;④有难以纠正的夸大妄想。
(8)接触:①稍有爱管闲事或指手划脚倾向;②爱管闲事,好争辩;③爱发号施令,指挥他人;④专横,与环境不协调。
(9)睡眠:①睡眠时间减少25%;②减少50%;③减少75%;④整夜不眠。
(10)性兴趣:①稍增强,有些轻浮言行;②增强,有明显轻浮言行;③显著增强,调戏异性,卖弄风情;④整日专注于性活动。
(11)工作初次评定为:①工作质量略有下降;②工作质量明显下降,工作时间争吵;③无法继续工作,或在医院内尚能参加活动数小时;④日常活动不能自理,或不能参加病房活动。再次评定则为:①恢复正常工作,或可恢复正常工作;②作质量差,或减轻工作;③工作质量明显低下,或在监护下工作;④住院或病休,每天活动数小时;⑤不能自理生活,或不能参加任何活动。
量表协作组曾作修改,增加以下两项:
X1.幻觉:①偶有或可疑;②肯定存在,每天≥3次;③经常出现;④行为受幻觉支配。
X2.妄想:①偶有或可疑(不包括夸大妄想,下同);②妄想肯定,可用情绪解释;③妄想肯定,难以用情绪解释;④出现幻觉的妄想。
评定量表
Bech-Rafaelsen 躁狂量表(Bech—Rafaelsen躁狂量表)
姓名: 性别:年龄:病室:研究编号:
院号:评定日期:第次评定 评定员:
<TR> </TR> <TR> <TD>1.动作</TD> <TD>0 1 2 3 4</TD> <TD>7.自我评价</TD> <TD>0 1 2 3 4</TD></TR> <TR> <TD>2.言语</TD> <TD>0 1 2 3 4</TD> <TD>8.接触</TD> <TD>0 1 2 3 4</TD></TR> <TR> <TD>3.意念飘忽</TD> <TD>0 1 2 3 4</TD> <TD>9.睡眠</TD> <TD>0 1 2 3 4</TD></TR> <TR> <TD>4.语音与喧闹程度</TD> <TD>0 1 2 3 4</TD> <TD>10.性兴趣</TD> <TD>0 1 2 3 4</TD></TR> <TR> <TD>5.敌意或破坏行为</TD> <TD>0 1 2 3 4</TD> <TD>11.工作 初评</TD> <TD>0 1 2 3 4</TD></TR> <TR> <TD>6.情绪</TD> <TD>0 1 2 3 4</TD> <TD>每周评</TD> <TD>0 1 2 3 4</TD></TR> <TR> </TR> <TR> </TR> <TR>
<TD>0 1 2 3 4</TD></TR> <TR>
<TD>0 1 2 3 4</TD></TR>
结果分析
主要统计指标为总分。0-5分为无明显躁狂症状;6-10分为有轻度或可疑躁狂症状;11-21分为肯定躁狂症状;22分以上为严重躁狂症状。
注意事项
根据会谈与观察进行评分,第5、8、9、10、11项需向家属或病房工作人员询问,方能正确评定。第9项的评定,以过去3d的平均睡眠时间计。一次评定,需作20min左右的会谈和观察。
应用价值
躁狂量表的研究与抑郁量表比较相对要少些。Bech—Rafaelsen躁狂量表是医生常用的经典的躁狂量表,能很好的反映症状轻重及治疗效果,从总分、单项分可以判断病情轻重及疗效。但其对精神分裂症青春型兴奋欠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