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疗法
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一组用物理或化学的手段造成昏迷或抽搐以治疗精神疾病的方法。目前在精神科应用者主要是电休克疗法和胰岛素休克疗法两类。其实这些手段引起的现象不同于现代医学的“休克”概念,只是因为约定俗成,一般还是称之为休克疗法。1933年M.萨克尔首创的胰岛素休克疗法,1937年U.切莱蒂和L.比尼将电休克疗法引入临床,以后休克疗法广泛应用于精神科,并成为治疗精神分裂症之类精神疾病的主要手段。50年代中期起,由于抗精神病药和抗抑郁药等精神药物的广泛应用,休克疗法的使用已大为减少。
电休克疗法
是一种让电流通过大脑引起癫痫样抽搐发作以治疗精神疾患的方法,所以应称为电抽搐疗法(ECT)。其治疗机理未明。最初认为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很少并存,于是人工制造癫痫发作以对抗精神分裂症。以后发现,电休克疗法最有效的并不是精神分裂症,而是情感性精神障碍。它的治疗作用可能与刺激大脑皮质、间脑和下丘脑,以及促使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等中枢神经递质的释放有关。
电休克的主要适应症为抑郁症和具抑郁、木僵或严重兴奋症状的精神分裂症。禁忌症为急性感染、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疾病、骨质疏松和骨折史、内分泌疾病、青光眼、妊娠和营养不良等。
操作时将电极置于病人两侧颞部或顶颞部,通过治疗仪通电,使用交流电时的电量为80~120伏,通电0.3~0.6秒;直流电则为80~110毫安,1~3秒。治疗的目标为引起强直-阵挛形式的典型癫痫样抽搐发作,未能造成癫痫发作的治疗一般是无效的。一次发作一般仅20~60秒。发作结束后,可能有一段时间意识不清,故仍需慎密监护。电休克的疗程为4~8次,每2~7天一次。
电休克是一种较为剧烈的治疗方法,副作用和并发症较多。常见者为治疗后的头痛,下颌关节疼痛,恶心呕吐及术后短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的意识模糊和记忆能力的减退。但上述副作用不影响治疗,能自行恢复。较多见且较麻烦的并发症为骨折和脱位,这是由于肌肉的突然收缩所致,以中段胸椎的压缩性骨折和颞颌关节脱位最为常见,偶见四肢长骨和骨盆骨折,以及肩、肘关节的脱位。少见的严重并发症为窒息、心力衰竭和心律紊乱,但治疗的死亡率并不高,约3万次治疗有1例死亡。
电休克的多数并发症是剧烈的癫痫样肌肉抽动造成的。60年代初以来,出现了一种新的电休克技术,称为无抽搐电休克或改良电休克,即在治疗前应用静脉麻醉和肌肉松弛药,再施以常规的电休克操作,这样在脑内有电流刺激所致的癫痫样电发放,但不产生全身的肌肉抽搐,疗效与常规操作相仿,但不造成骨折、脱位和心脏方面的意外。这使治疗的适应范围扩大。在许多国家中,无抽搐电休克已取代了常规电休克。
对于电休克治疗的应用问题有许多争论。有人主张废弃这种疗法,但半个世纪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切实有效的治疗措施。其抗抑郁作用及抗木僵作用优于任何一种药物,一般3~4次治疗便能消除严重的消极观念和木僵症状。因此,电休克的适用范围和使用频度虽已较30年前大为减少,但依然在精神科治疗中占重要的位置。
胰岛素休克
系注射胰岛素造成低血糖性昏迷以治疗精神疾患,所以更合适的名称应为“胰岛素昏迷疗法“。这是一种经验疗法,治疗机理未明。治疗的适应症为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和躁狂症。禁忌症为心、肝、肺、肾和内分泌系统的严重疾病,感染、肥胖、妊娠及骨关节疾病患者亦禁用。
传统的治疗方式为:注射胰岛素,使病人产生低血糖状态,由嗜睡、深睡、直至昏迷;然后,注射或鼻饲葡萄糖液,让病人复苏。治疗自清晨起至中午前结束,需3~4小时。疗程以昏迷次数计,治疗精神分裂症常需30次左右的昏迷。由于并非每次治疗均能达到昏迷,故全疗程可包括50~60个治疗日。
胰岛素休克的副作用有过敏反应、癫痫大发作、心力衰竭、虚脱、吸入性肺炎。较常见的并发症为稽延性昏迷和继发性昏迷(病人意识复苏后相隔一段时间,再次陷入昏迷)。治疗的死亡率为0.5~1.3%,多数死于并发症。
胰岛素休克在30年代中期至50年代初期,曾盛极一时,但是它操作复杂,治疗时间长、护理工作量大,医疗费用昂贵,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并发症,自出现各种抗精神病药物以来,其临床应用愈来愈少,在有些国家中已趋淘汰。有些医生认为胰岛素休克仍可作为一种治疗手段保留,用于那些其他疗法效果不佳的精神病患者。
另有一种胰岛素低血糖治疗,即注射小剂量胰岛素,引起低血糖反应,但不让病人进入昏迷。此法具镇静、抗焦虑、增进食欲和调整植物神经功能等功效。曾用以治疗神经症和药物戒断反应等,有一定疗效。由于抗焦虑药的广泛应用,胰岛素低血糖治疗的使用也日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