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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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儿童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儿童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二)诊断依据。
根据《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及《儿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急性或亚急性起病。
2.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喷射性呕吐、抽搐、嗜睡、意识障碍和/或神经系统定位体征等脑实质受损征象。
3.脑电图(EEG)可显示局灶性或弥散性异常。
5.抗生素治疗前腰穿检查脑脊液压力正常或升高,白细胞和蛋白质正常或轻到中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无细菌、结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一般治疗:精心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对症治疗:高热时降温,惊厥时止惊、降颅压防止脑水肿、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3.抗病毒治疗。
4.必要时糖皮质激素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轻中症2-3周。
(五)进入临床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卫生部疾病编码ICD-A86.x00病毒性脑炎。
2.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4)脑电图;
(5)头颅CT/MRI;
(6)脑脊液常规、生化及病原学检查(涂片、培养、病毒性抗体)。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3)并发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细菌/真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七)选择用药。
2.合并细菌感染时应用抗生素。
6.保护脏器功能、营养神经药物
7.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相关药物。
(八)出院标准。
1.病情平稳,神经功能缺损表现有所好转或基本恢复。
2.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重症病毒性脑炎或合并严重并发症,患者出现呼吸肌麻痹,需机械通气治疗;频繁癫痫持续发作;深昏迷;严重感染等并发症须进入ICU治疗。
二、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 A86.x00)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2–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