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肺结核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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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儿童肺结核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儿童肺结核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儿童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2014年WHO《国家结核病规划关于儿童结核病处理指南(第二版) 》,2011年版《中国儿童结核病防治手册》。
发热(体温 >38 °C,持续 14天以上 ,排除疟疾/肺炎等其他常见疾病引起)、盗汗、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体重下降或生长迟滞等。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轻者可无体征。
3.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原发综合征,粟粒性肺结核或其他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5.与菌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史。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2014年WHO《国家结核病规划关于儿童结核病处理指南(第二版) 》。
1.药物治疗:
(1)推荐治疗方案:2HRZ/4HR(低HIV流行区、低INH耐药区: 涂阴肺结核、纵隔淋巴结核、外周淋巴结核);或 2HRZE/4HR(低HIV流行区、低INH耐药区:肺部病灶广泛、涂阳肺结核、合并严重肺外结核;或高HIV流行区、高INH耐药区);3HRZE/9HR(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骨结核,强化期需延长至3个月,总疗程延长至12个月)。链霉素不推荐作为儿童结核病的一线用药。
(2)治疗模式:强调儿童结核病每日用药,不推荐强化期的间歇治疗。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3)推荐剂量:INH(H)10 mg/kg(7~15 mg/kg),最大剂量300 mg/d; RFP(R)15 mg/kg(10~20 mg/kg),最大剂量600 mg/d; PZA(Z)35 mg/kg(30~40 mg/kg),EMB(E)20 mg/kg(15~25 mg/kg)。(当儿童体重达到25kg时,可使用成人剂量。)
2.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21-28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年龄<=18岁。
2.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儿童肺结核病。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
(4)痰/胃液/诱导痰/粪便,抗酸杆菌涂片及分枝杆菌培养;血行播散型肺结核需查血分枝杆菌培养;结核杆菌分子生物学检测;
(5)心电图;
(6)胸部CT;
(7)腹部超声检查,浅表及深部淋巴结超声检查;
(9)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患者需完善全身检查以排除有无全身其他重要组织脏器的结核播散:如腰穿脑脊液检查,必要时完善头颅CT、脊柱CT等。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
(4)浅表部位肿大淋巴结或脓肿怀疑结核感染所致时可穿刺活检行病理学、细菌学、分子生物学诊断技术等检查。
(七)出院标准。
1.临床症状好转。
2.患者可耐受制定的抗结核治疗方案。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出现严重的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
2.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如肺外结核、咯血、气胸、呼吸衰竭等,需要进一步诊疗,或需要转入其他路径。
3.进一步诊断为耐多药结核病,需要转入其他路径。
4.原有病情明显加重,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二、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儿童结核病。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21-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