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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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它是最简单的心理过程,是认识过程的开端,是知识的源泉,属于认识过程的感性阶段。一切较高级、较复杂的心理现象如思维、情绪、意志等,都是以感觉为基础的。
感觉的分类
根据感觉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大类:外部感觉与内部感觉。外部感觉接受外部刺激,反映外部事物的属性,属于这类感觉的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皮肤觉;内部感觉接受机体内部的刺激,反映身体位置和运动及内脏的不同状态,属于这类感觉的有运动感觉、平衡感觉及内脏感觉等。
感觉的产生
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产生神经冲动,经传入神经传到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感觉。
感觉的产生依赖于客观事物的刺激作用,人类的感觉在一定社会生活条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并得到高度发展。感觉的产生也依赖于感觉器官的作用,各种感觉的产生都由相应的感觉器官实现,每种感觉器官都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1)外周部分(感受器),它接受来自内外环境的各种刺激,并转换为神经过程的神经冲动;
(2)神经传导部分,这是把感受器与大脑中枢联系起来的神经通道;
(3)大脑的终端部分。在这里产生感觉及应答性动作。
这三部分共同活动实现神经系统的感觉机能,巴甫洛夫将此称为分析器.在医学领域,人能够对病因刺激、病理变化、药理作用等产生感觉,通过病员主诉和医生问诊,可成为诊断和治疗疾病的重要信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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