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活性维生素D使用临床路径(2016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活性维生素D使用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活性维生素D使用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ICD-10:N25.002+M90.8*)。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和《慢性肾脏病诊治指南》(2009年美国K/DOQI工作组)。
2.慢性肾脏病时的矿物质和骨代谢紊乱引起全身(系统性)疾病,具有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表现:
(2)骨组织形态学异常;
(3)骨以外的广泛钙化。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1.纠正血钙血磷:指导患者低磷饮食,每日磷摄入量0.8-1.0克。低血钙的患者可选用碳酸钙口服;高血磷的患者可选用碳酸钙、醋酸钙或其它磷结合剂餐中嚼服;将血钙和血磷控制或尽量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避免出现高血钙。
2.使用活性维生素D:在控制钙磷的前提下,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轻、中度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活性维生素D的起始剂量0.25-0.5ug /天;中、重度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可采用口服冲击疗法,提高治疗的有效性,减少高血钙和高血磷的发生。根据iPTH的不同水平,国内专家共识建议的起始口服剂量为:
(1)iPTH300-500pg/ml,每次1-2ug,每周2次;
(2)iPTH500-1000pg/ml,每次2-4ug,每周2次;
(3)iPTH>1000pg/ml,每次4-6ug,每周2次。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N25.002+M90.8*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和潜血;
(2)肝肾功能、碱性磷酸酶、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CRP、铁代谢指标(血清铁、总铁结合力、转铁蛋白饱和度、血清铁蛋白)、iPTH、25-OH VitD;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甲状旁腺超声;
(4)骨活检
(5)复查血钙、血磷和甲状旁腺激素等。
(七)住院后7–10天(工作日)。
制定随访频度、随访时的检查计划和治疗计划等。
(八)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纠正原发病因和可逆因素,预防肾性骨病加重。
2.根据病情,积极纠正血钙、血磷和甲状旁腺激素代谢异常,改善合并存在的瘙痒、骨痛、恶心、呕吐等。
(九)出院标准。
1.不需要继续住院诊治的并发症/合并症。
2.让患者理解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的持续治疗过程,定期门诊随访。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其他原因引起的血钙、血磷和甲状旁腺激素代谢异常,不符合典型的肾性骨病,不进入本路径。
2.新出现的手术并发症或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二、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ICD-10:N25.002+M90.8*)。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