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肺癌临床路径(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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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支气管肺癌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9月18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胸外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60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胸外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贲门失弛缓症、自发性气胸、食管癌和支气管肺癌等胸外科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临床路径全文
支气管肺癌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支气管肺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叶切除/全肺切除/开胸探查术(ICD-9-CM-3:32.29/32.3-32.5)
(二)诊断依据。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综合网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指南2009年第一版(中国版)》、《临床诊疗指南-胸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高危因素:吸烟指数>400,年龄>45岁,环境与职业因素。
3.临床体征:早期不显著。
4.辅助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纤维支气管镜,肺穿刺活检等提示。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综合网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指南2009年第一版(中国版)》、《临床诊疗指南-胸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肺部分切除术(包括肺楔形切除和肺段切除)。
2.肺叶切除术(包括复合肺叶切除和支气管、肺动脉袖式成型)。
3.全肺切除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12-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C34/D02.2支气管肺癌疾病编码。
2.临床分期(UICC 2009)为I期、II期、和IIIA期及孤立性脑或肾上腺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
3.临床分期(UICC 2009)为T1-2,N0的小细胞肺癌。
5.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进入此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3-6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凝血功能、血型、肝肾功能、电解质、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肿瘤标志物检查;
(5)影像学检查:胸片正侧位、胸部CT(平扫+增强扫描)、腹部超声或CT、全身骨扫描、头颅MRI或CT。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以下项目:
(1)纵隔镜;
(2)经皮肺穿刺活检;
(3)PET-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或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
(4)24小时动态心电图;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术前30分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4-7天。
2.手术耗材:根据患者病情使用(闭合器、切割缝合器、血管夹等)。
3.术中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
(九)术后住院恢复7-14天。
1.必须复查的项目:
(1)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术后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十)出院标准。
1.切口愈合良好,或门诊可处理的愈合不良切口。
2.体温正常,胸片提示无明显感染征象。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术前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2.术后出现肺部感染、呼吸功能衰竭、心脏功能衰竭、支气管胸膜瘘等并发症,需要延长治疗时间。
二、支气管肺癌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支气管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叶切除/全肺切除+系统性淋巴结清扫、开胸探查术(ICD-9-CM-3:32.29/32.3-32.5)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2-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