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肺癌外科治疗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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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支气管肺癌外科治疗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支气管肺癌外科治疗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一、支气管肺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叶切除/全肺切除(入路包含开放和腔镜) (ICD-9-CM-3:32.29/32.3-32.5)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5年版)》、《临床诊疗指南-胸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高危因素:吸烟指数>400,年龄>45岁,环境与职业因素。

2.临床症状刺激咳嗽、血痰或咯血胸痛

3.临床体征:早期不显著。

4.辅助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纤维支气管镜,肺穿刺活检等提示。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5年版)》、《临床诊疗指南-胸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肺部分切除术(包括肺楔形切除和肺段切除)。

2.肺叶切除术(包括复合肺叶切除和支气管、肺动脉袖式成型)。

3.全肺切除术

4.上述术式均应行系统淋巴结清扫,如为磨玻璃结节,可选择淋巴结采样

(四)标准住院日为≤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C34/D02.2支气管肺癌疾病编码

2.临床分期(UICC 2009)为I期、II期、和IIIA期及孤立性脑或肾上腺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

3.临床分期(UICC 2009)为T1-2,N0的小细胞肺癌。

4.心、肺、肝、肾等器官功能可以耐受全麻手术。

5.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进入此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7天。

1.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凝血功能、血型、肝肾功能、电解质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肿瘤标志物检查;

(3)肺功能、动脉血气分析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4)痰细胞学检查、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活检(酌情);

(5)影像学检查:胸片正侧位、胸部CT(平扫+增强扫描)、腹部超声或CT、全身骨扫描、头颅MRI或CT。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术前30分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加用一次。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8天。

1.麻醉方式:全麻。

2.手术耗材:根据患者病情使用(闭合器、切割缝合器、血管夹、生物胶、止血材料、血管夹、超声刀等能量器械等)。

3.术中用药: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使用第二剂抗生素)、抗肿瘤药、麻醉常规用药。

4.输血:视术中出血情况而定。

5.病理:冰冻+石蜡切片

(九)术后住院恢复≤19天。

1.必须复查的项目:

(1)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胸片(术后24小时内和出院前各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次数)。

2.术后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

3.视病情可延长抗菌药物用药时间及更换药物种类。

(十)出院标准。

1.切口愈合良好,或门诊可处理的愈合不良切口。

2.体温正常,复查化验结果无明显异常,胸片提示无明显感染征象。

3.胸腔闭式引流管已拔除。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影响手术和麻醉的合并症,术前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2.术后出现肺部感染呼吸功能衰竭、心脏功能衰竭、支气管胸膜瘘等并发症,需要延长治疗时间。

二、支气管肺癌外科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支气管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叶切除/全肺切除+系统性淋巴结清扫、开胸探查术(ICD-9-CM-3:32.29/32.3-32.5)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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