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哮喘治疗
中国哮喘联盟总负责人林江涛教授指出,许多号称可以根治哮喘病的“秘方”、“偏方”,效果可能是有的,但是所含的激素量往往比较大,许多孩子吃了后都有发胖现象,副作用较大,有时会引起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他提醒患者和家属不要轻信广告,要走正规的医疗途径。
在中国,只有不足5%的哮喘患者接受过规范化的治疗。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指出:哮喘虽然不能根治,但是能够控制的。在中国,控制哮喘的关键是积极鼓励患者寻求正规的治疗方案。经过规范化治疗,80%的患者的病情是可以得到完全控制或良好控制的,这意味着患者可摆脱哮喘的束缚,过上健康的、有活力的生活。
中国治疗哮喘现状
目前在中国很多哮喘患者对哮喘规范治疗的信息认识不足,导致了哮喘病情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当哮喘急性发作时,大部分患者仅会通过服用激素和氨茶碱暂时控制气喘,当症状缓解后并未持续正规治疗;还有一些患者对吸入性激素怀着莫须有的恐惧心理,擅自停药;部分患者乱用口服激素,虽然见效快,但由于是全身用药,长期大量服用后容易引起血糖升高、骨质疏松等副作用,相对于吸入剂局部用药的危害性要大。这些不规范的治疗导致很多患者肺功能受损,形成难治性哮喘。
跟很多疾病一样,越是无法治愈的疾病,其广告就越多,比如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到处都是电线杆广告、祖传秘方。患者应该提高警惕。
正规的哮喘治疗
所谓的正规的哮喘治疗,是指经过医学界公认的有效的治疗方法,并且在全世界的正规医院都用的方法,哮喘的治疗是有指南的,美国的GINA,绝大多数医生都是遵循指南给病人治病。保证让更多患者受益。目前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但长期规范化治疗可使哮喘症状能得到控制,减少复发乃至不发作。长期使用最少量或不用药物能使患者活动不受限制,并能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和学习。
那么正规的哮喘治疗包括什么:包括两部分,第一是急性发作期的治疗;第二是缓解期的长期维持治疗。
急性发作期的治疗
急性发作期,患者感到气急,喘息,可以是突然出现的,患者最好携带者急救药(沙丁胺醇气雾剂等),轻度的急性发作,一般通过吸入沙丁胺醇等支气管扩张剂就可以缓解,急性发作的治疗目的是尽快缓解气道阻塞,纠正低氧血症,恢复肺功能,预防进一步恶化或再次发作,防止并发症。一般根据病情的分度进行综合性治疗。有一定是必须强调的:有症状的哮喘患者,平时必须规律长期吸入激素作为基础治疗。
1.轻度:每日定时吸入糖皮质激素(200-500ug 布地奈德),出现症状时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比如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可间断吸入。效果不佳时可加用口服β2受体激动剂控释片或小量茶碱控释片(200mg/d),或加用抗胆碱药如异丙托溴胺气雾剂吸入。
2.中度:吸入剂量一般为每日500-1000ug 布地奈德;规则吸入β2激动剂联合吸入糖皮质激素(吸入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同时必须同时吸入糖皮质激素,因为单用前者可能不安全),或联合抗胆碱药吸入或口服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亦可加用口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若不能缓解,可持续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或联合用抗胆碱药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60mg/d)。必要时可用氨茶碱静脉注射。
3.重度至危重度:持续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或合并抗胆碱药;或静脉滴注氨茶碱或沙丁胺醇。加服用口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如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或甲泼尼龙或地塞米松。待病情得到控制和缓解后(一般3-5天),改为口服给药。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纠正酸碱失衡,当pH值<7.20时,且合并代谢性酸中毒时,应活当补碱;可给予氧疗,如病情恶化缺氧不能纠正时,进行无创通气或插管机械通气。若并发气胸,在胸腔引流气体下仍可机械通气。此外应预防下呼吸道感染等。
总结:急性发作,如果是轻度的,患者通过自己吸入急救药一般可以缓解,无需去医院。如果是较为严重的急性发作,必须去医院接受治疗,因为这时候患者靠单独吸入沙丁胺醇等急救药是不大可能缓解病情的。同时也再次呼吁:哮喘患者必须随身携带急救药,比如沙丁胺醇气雾剂。
缓解期治疗
一般哮喘经过急性期治疗症状得到控制,但哮喘的慢性炎症病理生理改变仍然存在,因此,必须制定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也就是说,哮喘是不能被治愈的,必须坚持长期治疗,预防发作。根据哮喘的控制水平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对哮喘患者进行哮喘知识教育和控制环境、避免诱发因素贯穿于整个治疗阶段。对于大多数未经治疗的持续性哮喘患者,初始治疗应从第2级治疗方案开始,如果初始评估提示哮喘处于严重未控制,治疗应从第3级方案开始。从第2步到第5步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而在每一步中缓解药物都应该按需使用,以迅速缓解哮喘症状。
其他可供选择的缓解用药包括:吸入型抗胆碱能药物、短效或长效口服β2 激动剂、短效茶碱等。除非规律地联合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否则不建议规律使用短效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因为单独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可能增加患者猝死率。为了安全起见,所以不单独使用。实际上,在中国也没有单独剂型的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比如沙美特罗、福莫特罗等都是没有的,有的只是其与激素的联合制剂,比如舒利迭、信必可,这两个药是可以放心使用的。不过2013年中国上市的茚达特罗也是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过不被用于治疗哮喘,而是用来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由于哮喘的复发性以及多变性,需不断评估哮喘的控制水平,治疗方法则依据控制水平进行调整。如果目前的治疗方案不能够使哮喘得到控制,治疗方案应该升级直至达到哮喘控制为止。当哮喘控制维持至少3个月后,治疗方案可以降级。通常情况下,患者在初诊后l-3个月回访,以后每3个月随访一次。如出现哮喘发作时,应在2周至1个月内进行回访。对大多数控制剂来说,最大的治疗效果可能要在3到4个月后才能显现,只有在这种治疗策略维持3到4个月后,仍未达到哮喘控制,才考虑增加剂量。对所有达到控制的患者,必须通过常规跟踪及阶段性地减少剂量来寻求最小控制剂量。大多数患者可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但一部分难治性哮喘患者可能无法达成同样水平的控制。
以上方案为基本原则,但必须个体化,联合应用,以最小量、最简单的联合,副作用最少,达到最佳控制症状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