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
治疗原则
1. 立即脱离毒物接触,清除体内毒物(如脱去污染衣物,洗净皮肤,洗胃等),并记录液体出入量,监测尿液常规检查结果2~3日,出现异常者做肾脏功能进一步检查。
2. 有特殊解毒药物者可早期应用,但每次剂量宜小;慎用肾脏毒性较大的药物。
3. 早期防治水、电解质和酸碱失衡,补足血容量,适当进行利尿治疗,注意慎用渗透性利尿剂;出现色素蛋白尿者,可使用碱性药物。
4. 必要时早期应用足量糖皮质激素、氧自由基清除剂、钙通道阻滞剂等细胞干预措施及血液净化疗法。
5. 积极给予对症支持治疗,防治感染和器官系统损害,重视合理的营养补充等。
定义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短期内接触较大剂量的化学物质而引起的以急性肾脏损伤为主要表现的中毒性疾病。
诊断
轻度中毒性肾病
短期内职业接触较大量具有肾脏毒性化学物质后,具备下列任何两项表现者:
a) 尿蛋白持续阳性;
b) 酱油色尿,化验显示潜血试验阳性,查有血红蛋白或肌红蛋白;
d)尿中查见大量管型、结晶,或白细胞,或多量肾小管上皮细胞。
中度中毒性肾病
在轻度中毒性肾病基础上,具备下列任何一项表现者:
a) 尿比重<1.012或尿渗透压(Uosm)<350 mOsm/kg H2O,并有尿钠(UNa)>40 mmol/L或滤过钠排泄率(FENa)>2%,持续时间超过48 h;
b)48 h内血清肌酐(Scr)升高1倍以上;或Scr已超过177μmol/L(20 mg/L),48 h内升高幅度达到26.4μmol/L(3 mg/L);
c) 尿量持续<0.5 mL/(kg·h)达12 h;
d)二维超声动态监测发现肾脏进行性增大,肾皮质回声增强;彩色多普勒超声显示肾脏各级动脉阻力指数增高。
重度中毒性肾病
在中度中毒性肾病基础上,具备下列任何一项表现者:
a)48 h内Scr升高2倍以上;或Scr已经高达353.3μmol/L(40 mg/L),48 h内升高幅度超过44.2μmol/L(5mg/L);
b) 尿量持续<0.3mL/(kg1h)达24 h,或无尿持续12 h以上;
c) 血清钾(SK)持续>6.0 mmol/L;
d) 出现尿毒症表现。
其他处理
重度急性中毒性肾病:治愈后可从事轻工作,但应避免肾脏毒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