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气腹
名称
人工气腹
概述
在化疗前及化疗时代的早期,人工气腹作为萎陷疗法之一广泛应用于肺结核病的治疗。目前,人工气腹只在个别情况下作为辅助治疗之用。
人工气腹的适应证
人工气腹适用于:
1.两侧肺广泛病变,经多次化疗未能治愈且耐多药的肺结核患者。
3.适合外科手术但病变又不够稳定,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过渡性治疗措施。
人工气腹的禁忌证
2.胸膜炎或胸膜增厚及粘连者。
4.一般情况不佳,心、肺功能不全者。
5.孕妇。
方法
1.患者取仰卧位,头部垫枕头。
2.注射部位常为脐与髂前上棘连线与腹直肌外缘相交处。
4.术者以左手示指和中指固定及绷紧注气部位皮肤,令患者鼓腹,右手握笔式持针,将针刺入腹腔,当针穿过腹膜时感觉阻力突然消失。用注射器回抽,如无血液或肠内容吸出,可接上气腹器试注入少量气体,如进气顺利,注气时压力表上水柱上升,停注气测压时,水柱很快回落,说明针已进入腹腔,可缓慢注气,同时观察病人表情,随时测定腹压。初次注气量为300~500ml。
5.注气完毕,观察终末压力,拔针,局部贴敷无菌纱布,嘱患者平卧15~30min,透视观察腹腔气体情况。
6.第3天补气500ml,第7天再补500~1000ml,以后一般为每周补气500~1000ml,每次补气后腹腔内压不宜超过1.18kPa(12cmH2O)。
注意事项
1.术前应详细询问有关病史及体检,并对患者作必要的说明,消除患者顾虑,使其密切配合。
2.注气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当出现呼吸困难、发绀、脉搏细弱时立即停止注气,让患者平卧,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3.注意观察人工气腹治疗过程中的并发症,如局部出血、皮下气肿、穿刺针刺入肠管、发生疝、气胸、空气栓塞等,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4.每次注气前后应进行X线透视,了解腹腔内充气情况、膈肌上升高度、有无积液等。
5.女患者月经期不宜初次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