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乳腺炎临床路径(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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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急性乳腺炎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10月26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外科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79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外科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乳腺炎、直肠息肉、门静脉高压症、腹股沟疝、下肢静脉曲张和血栓性外痔等普通外科进行手术治疗的7个病种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定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临床路径全文
急性乳腺炎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急性乳腺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乳腺炎(ICD-10:O91,N61)
行乳腺脓肿切开引流术(ICD-9-CM-3:85.0)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家驷外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乳房出现红、肿、热、痛等急性炎症表现;多为哺乳期女性,常发生在产后3-4周;也可为非哺乳期女性。
2.体征:患侧乳房出现红、肿、热、痛等急性炎症表现,常伴有患侧腋窝淋巴结肿大、压痛等,随炎症发展常伴有寒战、高热、脉搏加快等全身中毒表现。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家驷外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3.脓肿形成后,及时行脓肿切开引流。
(四)标准住院期间为≤1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O91,N61急性乳腺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1-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电图;
(4)乳房彩超(脓肿形成者需行术前定位)。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肺功能、超声心动图等。
(七)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
2.入院后即开始使用抗菌药物,经验性抗菌治疗可选用耐青霉素酶的半合成青霉素、头孢菌素、大环内酯类或克林霉素类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4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局麻。
2.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3.术后取(炎性)肿物或脓腔壁组织送病理检查,脓液送细菌培养+药敏试验,调整抗菌药物种类。
(九)术后住院恢复3-7天。
1.复查项目:血常规,必要时行乳房超声检查。
2.术后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抗菌药物用至体温正常后3天。
(十)出院标准。
1.体温正常3天,引流管通畅或已拔除。
2.常规化验指标无明显异常。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影响手术的其他疾病,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住院时间延长。
2.出现新发脓肿,需要继续治疗,将延长住院时间,增加治疗费用。
3.未形成脓肿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二、急性乳腺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急性乳腺炎(ICD-10:O91,N61)
行乳腺脓肿切开引流术(ICD-9-CM-3: 85.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