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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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成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成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成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ITP)(ICD-10:D69.3)
(二)诊断依据。
根据《血液病诊断和疗效标准》(张之南、沈悌主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和《临床诊疗指南-血液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
3.脾脏不大或轻度增大。
5.排除血小板减少的其他原因。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邓家栋临床血液学》(邓家栋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和《临床诊疗指南-血液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急症治疗:适用于严重、广泛出血;可疑或明确颅内出血;需要紧急手术或分娩者。
(2)输注血小板。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14天内。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D69.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疾病编码。
2.血液检查指标符合需要住院指征:血小板数<20×109/L,或伴有出血表现或出血危险(如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明确诊断及入院常规检查需2-3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血沉、血涂片、血型、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筛查;
3.骨髓形态学检查。
(七)治疗开始于诊断第1天。
(八)治疗选择。
1.糖皮质激素作为首选治疗:注意观察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并对症处理;防治脏器功能损伤,包括抑酸、补钙等。
(1)常规剂量(泼尼松1mg·Kg-1·d-1)。
(2)短疗程大剂量给药(甲基泼尼松龙1.0g·d-1×3d,或地塞米松40mg·d-1×4d)。
2.急症治疗:适用于严重、广泛出血;可疑或明确颅内出血;需要紧急手术或分娩者。
(1)静脉输注丙种球蛋白:0.4g·Kg-1·d-1×5d或1.0g·Kg-1·d-1×2d。
(2)输注血小板。
(九)出院标准。
不输血小板情况下,血小板>20×109/L并且持续3天以上。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经治疗后,血小板仍持续低于20×109/L并大于2周,则退出该路径。
二、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CD-10:D69.3 )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 14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