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腮腺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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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流行性腮腺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流行性腮腺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二)诊断依据。
根据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教材《传染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第8版,李兰娟、任红主编)。
1.发病前2~3周有与流行性腮腺炎患者接触史或当地有本病流行。
2.发热和以耳垂为中心的腮腺非化脓性肿大,进食酸性食物胀痛加剧。
5.可以伴有睾丸肿痛(常为单侧)。
(三)治疗方案选择。
2.一般治疗:适当休息,清淡饮食,忌酸性饮食,做好口腔护理。
4. 抗病毒治疗:
5. 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主要用于重症或同时伴有脑膜脑炎或心肌炎者。
6. 预防睾丸炎:
(四)标准住院日为3-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的检查项目:脑脊液检查、颈部及甲状腺B超等。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 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
2.一般治疗:适当休息,清淡饮食,忌酸性饮食,做好口腔护理。
3.对高热、头痛、呕吐者给予解热止痛、脱水剂等对症治疗。适当补充液体。
4.抗病毒治疗:早期可试用利巴韦林注射液。
5. 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主要用于重症或同时伴有脑膜脑炎或心肌炎者。
6.预防睾丸炎:男性成人患者,为预防睾丸炎的发生,早期可应用己烯雌酚。
7.中医中药。
(八)出院标准。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患者因其它疾病需治疗或出现重症腮腺炎病毒性脑炎者退出本路径,进入相关临床路径。
二、临床路径执行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流行性腮腺炎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