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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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10月13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分泌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73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分泌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嗜铬细胞瘤/副神经节瘤、库欣综合征和Graves病等内分泌科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临床路径全文
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进行高血糖控制及血管并发症筛查。
(二)诊断依据。
根据《WHO 1999年糖尿病诊断标准》,《2007年版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2007年)
1.有糖尿病症状(典型症状包括多饮、多尿和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等)者满足以下标准中一项即可诊断糖尿病:
(1)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mmol/L (200mg/dl);
(2)空腹(禁食时间大于8小时)血浆葡萄糖≥7.0mmol/L (126mg/dl);
(3)75g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血浆葡萄糖≥11.1mmol/L (200mg/dl)。
2.无糖尿病症状者,需满足以上三项标准中的两项。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2007年版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2007年)等
1.一般治疗:
(1)糖尿病知识教育;
(2)饮食治疗;
(3)运动疗法。
2.药物治疗:
(1)口服降糖药治疗;
(2)胰岛素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疾病编码。
2.除外1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及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血糖升高。
3.达到住院标准: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并经临床医师判断需要住院治疗。
4.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入院后所必需进行的检查项目:
(2)全天毛细血管血糖谱(三餐前、三餐后2小时、睡前、必要时0点、3AM等),动态血糖监测(血糖未达标和/或血糖波动较大者);
2.并发症相关检查:尿蛋白/肌酐、24h尿蛋白定量、眼底检查、神经传导速度、心脏超声、颈动脉和下肢血管彩超等。
3.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可增加以下检查项目:
(1)ICA、IAA、GAD、IA-2自身抗体测定,血乳酸;
(2)24h动态血压监测,运动平板试验、心肌核素检查、冠脉CTA或冠状动脉造影;
(3)震动觉和温度觉测定、10g尼龙丝压力检查、踝肱比检查;
(七)选择用药。
1.降血糖药物:口服降糖药、胰岛素或胰岛素类似物。
2.针对伴发疾病治疗的药物:降压药、调脂药、抗血小板聚集、改善微循环药物等。
3.对症治疗药物:根据患者情况选择。
(八)出院标准。
2.降糖治疗方案确定,血糖控制达标或血糖趋于稳定,无低血糖事件发生。
3.完成相关并发症的检查并开始对症治疗。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出现急性并发症(低血糖昏迷、高渗性昏迷、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等),则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救治,退出本路径。
2.合并妊娠或伴有增加控制血糖难度的合并症,延长住院时间,则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治疗。
3.若必须同时服用对血糖或降糖药物有影响的药物,或患者对胰岛素制剂、降糖药物有过敏情况时,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4.出现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糖尿病肾病、眼部、心血管、神经系统并发症、皮肤病变、糖尿病足),或合并感染,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二、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4天